今年2月4日,文昌市竹崀水库中打捞出两具13岁少年的尸体。这两个少年都是文昌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事发前几天,附近的租户黎某带着两少年去竹崀水库,不料在钓鱼时,两少年掉进水库,不幸溺亡。两个少年的家属将黎某、文城镇政府、文昌水务局告上法庭,各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3万余元。
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两少年跟人去水库钓鱼溺亡
1月31日,文昌市某小学六年级的小杰(化名)、小彬(化名)离开家后,就一直不见人影。
2月4日,文昌市竹崀水库发现两具少年的尸体。他们就是失踪的小杰、小彬,今年13岁。经法医鉴定,两个少年是意外落水溺亡。
因父母在外打工,小杰被托付给母亲王女士的姐姐照顾。1月31日,小杰和同学小彬一起出外钓鱼,之后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王女士和小彬的家长打听之后,才知道两个孩子是跟着租住在附近的男子黎某(29岁,文昌人)一起到了竹崀水库。就是在钓鱼的过程中,两个孩子发生了意外。
小杰和小彬的家属方表示,黎某在未告知他们的情况下,私自将受害人小杰、小彬带到文昌市竹崀水库钓鱼。当晚,黎某未让两个少年回家,第二天又继续带着两少年回到竹崀水库钓鱼。竹崀水库没有围栏等防护措施,有路口可以直通到水库岸边,一般人都可以随意进入钓鱼,也没有管理人员巡防。黎某在水库钓到鱼后,就让小杰和小彬到水库边拿鱼,导致小杰、小彬过去后意外掉进水中。而黎某在发现小杰和小彬不见后,既没有积极寻找受害人,也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寻找受害人,就独自回家了,导致小杰和小彬在竹崀水库内溺水身亡,直至2月4日,尸体浮上水库后才被发现。
死者家属起诉分别索赔33万
小杰是王女士唯一的儿子,小彬是家里的次子,丧子之痛让两个家庭难以承受。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事发后,因为赔偿问题没能协商解决,他们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无奈之下,王女士和小彬的父母将黎某、文昌市文城镇政府、文昌水务局告上法庭,分别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33.47万余元赔偿。
在庭审现场,王女士等家属认为,黎某作为成年人,私自带领未成年人小杰、小彬外出钓鱼,未对未成年人尽到管理、保护的义务,黎某应当对两个少年的溺水身亡承担主要责任。文昌市水务局和文城镇政府作为文昌市竹崀水库的所有者和管理方,对水库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3被告应对两少年在水库溺水身亡的行为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对于王女士等人的指控,被告黎某给予反驳,他说,自己只是带小杰和小彬去了水库拉土,是两个小孩自己在水库钓鱼而溺水。
文城镇政府辩称,其作为竹崀水库管理方,已尽到相关安全义务。文昌市水务局则称,其不是涉案水库管理单位。镇政府和水务局均认为,本案两未成年人溺亡,其监护人在节假日放任小孩钓鱼,存在过错。黎某带两少年外出,有特定管理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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