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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漳州,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目前,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5月5日《潇湘晨报》)
地沟油、瘦肉精、假牛羊肉、病死猪、有毒有害肉制品、老鼠肉冒充羊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饱受民众诟病,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有网友哀叹:“我们还可以放心吃什么?”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贩卖肉类都要有肉类经营许可,肉类买卖要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不合格的肉类很难进入市场。为何还有如此多的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而且,此次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的肉贩竟然是政府部门的雇员,是专门为政府收购病死猪做无公害处理的人。他们堂而皇之、有条不紊地干了那么久,却无人过问。若不是公安机关严打,恐怕这些毒肉还在我们的餐桌上肆虐,毒肉病肉假肉全吃到老百姓肚子里了。
毒肉病肉横行无忌,折射出监管缺位。监督未能发挥作用,手段单一匮乏,制度疲软进而让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钻了空子。没有严格的问责机制,监管人员失去敬畏感,思想上开起小差,监管过程中容易打盹,致使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食品蒙混过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危害食品安全和监管渎职从重定罪,不法商贩罪行严重可判死刑,监管渎职最高判十年。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相关人员将面临严厉问责。如此重典希望能让这些黑心的人不敢造次,让食品安全的警钟在其耳畔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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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近40吨病死猪肉流入湖南广东江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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