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房姐”龚爱爱
本报榆林讯 山西籍一男子自称能帮人办北京常住户口,两年来骗取他人150多万元。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宣判。这起诈骗案件中,“房姐”龚爱爱也是受害人之一,她为两个孩子办北京户口被骗67.2万元。
事没办成还拒不退款
2007年10月,山西籍男子陈某通过其表哥王某认识了府谷人袁某后,陈某极力吹嘘自己在北京的办事能力,称自己可以在北京办理常住户口。袁某委托陈某给自己两个孩子办理北京常住户口。期间,陈某先后骗取袁某90万元,并承诺一年内将户口办成。然而当一年期满后,陈某不仅未给袁某办成往北京迁户口事宜,而且当袁某多次催促要求退款时,以各种借口不予退款。
2008年1月,陈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在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前身)工作的龚爱爱,龚爱爱委托陈某为其两个孩子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付给陈某各项费用67.2万元,最终户口未办成,陈某还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陈某一共所骗取的157.2万元,均用于自己做生意、炒股等商业投资。2010年,陈某为躲避被害人的催促,关停了原用手机号码。2011年3月27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由榆林市公安局对陈某取保候审。案发后,家属退赔了陈某所收取的所有赃款。
2012年9月,榆林市检察机关以陈某触犯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判决,已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房姐”案仍处于侦查阶段
2013年1月16日,有网帖曝光称,榆林市人大代表、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拥有双重户口以及在北京有20多套房产,价值近10亿。不久龚爱爱另外两个假户口也被媒体曝光。舆论对龚爱爱本人冠以“房姐”称呼。“房姐”一人四户事件曝光后,涉及我省神木县、北京市、山西省临县和兴县等多地公安机关,多名公安人员停职接受调查。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警方抓获。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龚爱爱归案后,一直被关押在靖边县看守所。今年3月8日,龚爱爱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神木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龚爱爱案仍然处于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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