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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收史上最严罚单 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05-11 09:54
拜“万福生科造假上市”案所赐,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昨天领到了有史以来证监会开出的最严厉保荐罚单。证监会昨天下午3点半召开发布会,宣布对平安证券的处罚,共罚没7665万元,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被罚7665万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拜“万福生科造假上市”案所赐,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昨天领到了有史以来证监会开出的最严厉保荐罚单。证监会昨天下午3点半召开发布会,宣布对平安证券的处罚,共罚没7665万元,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有意思的是,也许是知道在劫难逃,平安证券在证监会宣布之前,于昨天下午3点召开发布会,率先公布设立3亿专项基金赔偿万福生科投资者损失,此举也算是开了中国证券史的一个先河。

  □处罚情况

  万福生科被罚款30万

  2011年9月,登陆创业板的万福生科,于9月19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证监会调查期间,万福生科公布了自查结果,承认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

  证监会发言人昨天宣布,万福生科案行政调查已经结束。经查,该公司虚假发行,未充分披露信息。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2名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已处于预先告知阶段,下一步将下发正式处罚决定。

  证监会已责令万福生科整改,并处罚款30万元;董事长龚永福、CFO秦学军各处以30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其余19名高管分别处以5万元至25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万福生科不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平安证券重罚7665万

  相比于造假方——万福生科区区30万元罚款,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这次算是摊上大事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保荐上市中,未能勤勉尽责,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拟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其该保荐业务收入2555万,并处以两倍罚款,罚款金额共7665万元;不仅如此,还暂停平安证券保荐资格3个月。平安证券参与保荐的30家在审企业或受牵连。

  保荐代表人被终身禁入

  相关保荐代表人也受到严厉处罚,吴文浩、何涛除罚款30万元外,还取消两人的保荐资格,禁止终身进入市场。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这也是证监会处罚保荐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案。此前*ST大地案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并未遭遇任何处罚。

  此外,证监会还认定万福生科IPO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虚假记载,拟对其没收138万收入,处以2倍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许可。对于签字会计师处以13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

  □企业自救

  设3亿元补偿专项基金

  就在证监会公布处罚决定之前,平安证券已经抢先一步,在深圳召开发布会,宣布将出资3亿元成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存续期为2个月。平安证券表示,此举为充分保护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中的受损投资者利益。

  平安证券表示,设立补偿基金,釆取先偿后追方式,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向主要责任方及连带责任方追偿。此举开了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

  万福生科实际控制人龚永福和杨荣华夫妇承诺将承担依法应当赔偿的份额,并将3000万股万福生科股票质押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作为履行赔偿责任的保证。

  3种亏损情形可获补偿

  平安证券还公布了3种可获基金补偿的亏损情形:(一)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二)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三)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平安证券方面表示,这次事件投资者是无辜的,因这次事件遭损失的投资者,如接受补偿,则表明其自愿放弃向万福生科事件的责任方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投资者如不接受补偿,可依法起诉,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背景链接 平安证券保荐几宗罪

  收到近8000万的罚单,又自掏腰包3亿元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这次平安证券可谓是舍了血本。

  然而,翻看平安证券的保荐史,造假、业绩变脸始终不离其左右,从胜景山河,到万福生科,再到近期的海联讯因虚增利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平安证券近3年内相继有3个保荐项目出现严重造假问题。

  此外,由平安证券保荐上市的公司业绩变脸似乎也成了常态,统计数据显示。2010至2012年,平安证券共保荐87家公司A股上市,其中已有57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业绩变脸,占比超6成;另有29家公司在上市当年就出现净利润下滑。

  □专家点评 严惩总算付诸了行动

  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认为,证监会将严惩违规行为一直挂在嘴边,这一次总算付诸了实际。此次对于平安证券的处罚,将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给所有的行业人士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

  皮海洲称,证监会处罚的目标应该是把资本市场当中存在的一些欺诈上市的行为彻底清除,而不是仅仅把目光停留在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上。万福生科才是此次造假行为的主要责任方,但证监会过轻的处罚决定,日后对于类似造假行为根本起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目前次新股公司业绩频频变脸,严重影响A股市场秩序和声誉,毒瘤不除,市场难以健康稳定发展。


  昨日下午,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公司作为保荐人决定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 买卖点)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此基金财产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几乎在同一时间,证监会也公布了万福生科案的调查结果,开出了自保荐制度以来最严厉罚单:平安证券被暂停三个月保荐资格,罚款金额为7575万元;保荐代表吴文浩、何涛除了罚款30万元外,还将取消保荐资格,终身禁止进入市场。

  切实承担责任首设三亿专项基金补股民亏损

  昨日下午,平安证券邀请《投资快报》等国内十数家主流财经媒体召开沟通会,并发布公告称“出资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基金财产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基金规模为人民币三亿元,存续期为2个月。

  平安证券董事长兼CEO杨宇翔向《投资快报》记者承认,公司在万福生科保荐过程中未能做到充分勤勉尽责,没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止这一造假案件的发生。

  具体如何操作、可补偿多少?股民朋友看好了

  在补偿对象及金额的认定上,平安证券表示,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件涉及4个关键时点,即2011年9月14日为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实施日;9月15日为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2年10月26日为2012年半年报虚假陈述更正日;2013年3月2日为2008年至2011年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更正日。

  投资者依据虚假陈述信息买入,并在上述后三个关键时点被揭露或更正之后股价下跌,继续持有或卖出股票,导致投资者遭受实际损失,此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

  在认定符合条件投资者范围后,将计算补偿金额,并以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平安证券表示将贯彻充分补偿原则,对于同时符合多种不同情形的投资者,将分别计算并按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最终补偿金额;在具体的算法选择、公式参数和细节设定等方面,基金均作了合理的可为投资者带来更优补偿结果的安排,例如补偿金额计算中未扣除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佣金费率按照目前市场最高标准3‰计算,资金利息在无法明确区间情况下按照最早起点计算等。

  同时,按“便捷操作”原则,基金管理人将自5月10日起60天内完成计算补偿金额、达成和解与支付补偿金。投资者在2013年5月20日至6月11日期间,可通过基金专设网站(www.wfskjj.com)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查询补偿金额并点击确认《和解承诺函》,再于2013年6月17日至6月2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发出对补偿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确认接受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并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2013年6月28日后基金管理人将下达划款指令,投资者应于2013年7月5日前对补偿金到账情况进行查询。不过,股民朋友需注意,接受补偿金额、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是投资者获得补偿金的必备条件。

  探索先行赔付机制股民增加一维权选择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刘国华昨日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我觉得平安证券愿意赔偿受损股民,对万福生科的受损股民来说,当然是个好事。而且,对于投资者维权来说,也有了个新的路径。虽然平安证券可能是为了保资质而作出赔偿,但比起许多百般推委责任的虚假陈述行为人,平安证券无疑表现了一定的担当。我希望有更多的对虚假陈述行为有责任的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等,能主动积极的承担自己的责任。”

  如果投资者不愿接受基金提出的补偿方案,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路径解决损失补偿问题?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表示,基金补偿方案的制定严格遵照《证券法》等法律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同时,为保证基金具有足够公信力,平安证券仅作为基金出资人,基金日常管理均委托给由国务院批准专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设立的中证投保基金公司。 “当然,专项基金属于法律途径之外的一种选择,绝对不是取代司法,未接受补偿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相关责任方。当然,一副药不能包治百病,作为一种探索和尝试,成立一个投资者补偿基金是我们能尽的一些责任,它或许不是完美的,但投资者能够真正获利,希望市场能有足够的宽容。”杨宇翔坦承。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平安证券设3亿元投资者补偿专项基金,无论是赔偿金额、出资主体、还是补偿方式,都是史前无例,这一事件在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之意义,极大鼓舞了投资者依法维权之信心。“平安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被处罚,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罚没7575万元,加上三亿元补偿基金,如此沉重的违法代价,对今后证券中介机构规范执业具有重大警示作用,广大上市公司也将引以为戒,有助于推进我国证券市场整体健康、规范发展。”厉律师称,这一事件对于目前即将起诉和已经审理的其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而言,树立了良好榜样。

  此外,厉律师也建议,如果今后设置类似补偿基金,在确定补偿范围条件、存续时间、具体实施方案之前,可以邀请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投资者代表、证券维权律师共同参与,确保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及时补偿投资者损失。(投资快报)


  万福生科( 买卖点)造假案终于了断。

  “这次处罚是保荐办法出台以来最严厉的一次处罚。”5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证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稽查局负责人如此评价。

  其所指的最严厉处罚是指在2004年保荐业务办法出台以来,针对保荐机构的史上最重罚单,这张罚单落在了曾经以中小上市项目风光一时的平安证券身上。

  证监会拟对平安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以下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而同日在深圳召开的平安证券发布会上,同样开创了A股的先例,平安成为了首家保荐机构因IPO保荐项目主动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平安证券宣布设立3亿元“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专项基金”。

  最严厉处罚

  在稽查局负责人看来,这次处罚有几大突破。首先是保荐制度实施以来,第一起针对保荐机构单独立案的调查。而这结果是,证监会将会暂停受理被立案稽查中介机构的新业务申请,即平安证券至今都被暂停接收相关材料( 专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负责人回应本报提问时指出,未来对今后其他的案件,包括天能科技、新大地等,也是单独立案调查。这意味着民生证券、南京证券目前也处于停止接收材料阶段。

  其次,这是保荐制度实施以来,第一次对保荐机构在保荐业务中的行为实施暂停业务资格的处理。

  但对于三个月暂停资格的具体处理,证监会创业板( 买卖点)部负责人的最终解释是,期间不审理平安证券所办理的项目,如果发行人自行愿意更换保荐机构可以进行更换,如果发行人不涉及更换,在此其间,其项目都属于暂停状态,即相当于中止审核状态。

  这意味着此前市场所理解的暂停资格期间必须撤换中介机构预期落空。据业内人士分析,对发行人来说,若选择更换中介机构则面临要撤下材料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发行人或不会选择更换中介机构。而这一解释或为此后涉及类似处罚的券商提供了先例。

  此外,在罚没金额方面,对于平安证券等中介机构的处罚传统上是没一罚一,“这次是没一罚二,是最重处罚”。上述负责人指出。

  更为重要的是,此次处罚开设了扩大追究责任范围的先例。在此前多个案例中,证监会一般选择对签字保荐代表人进行处罚,这次不但对保代进行了终身市场禁入的顶格处罚,还扩大到业务负责人、内控负责人还有协办人等。

  这就包括了市场所熟悉的从平安转投至华林证券的三大巨头,包括现任华林证券董事长薛荣年、总裁曾年生、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 专区)事业部总经理崔岭。由于证券从业资格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入门资格,该三人被取消资格或将对其高管资格带来影响,此外,其相应的保荐资格也会后续随之一起撤销。

  针对审计机构,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签字会计师王越、黄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13万元罚款,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签字会计师邹宏文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证监会拟没收博鳌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拟对签字律师刘彦、胡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券商这种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下属的机构而言,会计师事务所本身隶属于财政部监管,从历史经验看来,其接收罚单时的处理空间相对更大。

  早有绿大地案件时鹏城会所采用合并方式逃避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案例在前,此次,这种情况或将再度上演,中磊所已经采取与大信所合并的动作,这意味着本应起到极大震慑作用的取消证券服务许可,或又无法落到实处。

  相对于中介机构的处罚而言,从目前证监会通报的处罚决定来看,针对上市公司的罚单或显得过轻。证监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针对公司的30万元罚单,仅仅是针对万福生科上市后在上市公司停产事宜没有及时公告而作出的行政处罚。

  而万福生科、龚永福、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真正严厉的罚单或在后头。

  3亿与3000万股

  证监会宣布处罚决定的同时,平安证券则开创了A股的先例,成为了首家保荐机构因IPO保荐项目,主动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平安证券5月10日下午召开媒体发布会,宣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专项基金”。该基金将用于赔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投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损失。

  平安证券表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存续期为2个月。

  此外,该基金将采取“先偿后追”方式,即平安证券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事件的主要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

  “专项基金法律途径之外的一种选择,但绝对不是取代司法,未接受补偿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相关责任方”,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称。

  平安证券称,在补偿对象的选择及金额认定上,将根据规定,虚假陈述与投资者遭受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关责任方应赔偿投资者的相应损失。

  具体到万福生科案件,其虚假陈述涉及4个关键时点,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实施日;案稽查公告日;2012年半年报虚假陈述更正日;2008年至2011年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更正日。

  因此,根据上述三个关键时点,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则按照: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根据平安证券要求,投资者如果接受补偿,则表明其自愿放弃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责任方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不接受赔偿,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诉讼成本及诉讼风险。

  “我们将从7月2日开始派发金额”,杨宇翔称。据其介绍,本次赔付资金均来自平安证券的自有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支出,并对今年平安证券的利润带来影响。

  此外,万福生科发行人方面,也做出了类似的尝试。万福生科实际控制人龚永福和杨荣华夫妇承诺将承担依法应当赔偿的份额,并将3000万股万福生科股票质押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作为履行赔偿责任的保证。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业协会负责人对记者介绍,相关自律组织与投保基金等为此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券商补偿方案,将免费提供服务。

  “和解”机制探索

  万福生科事件的行政处理目前已经进入告知阶段,这意味着行政调查处罚阶段即将告一段落,与暂停三个月等处罚早已有市场预期不同的是,平安与万福生科此次抛出的3亿元与3000万股赔偿计划,让市场惊讶不已。

  事实上,这让人联想到在西方市场熟悉已久的和解机制,即责任人与投资者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可避免后续民事诉讼索赔的成本高昂与程序冗长。

  但这在国内资本市场仍不成熟的现况下,不免引来很多争议。首先是此次平安证券等主动设立先行赔付机制是否会影响到行政处罚的公正性?

  对此,证监会稽查局负责人回应指出,“对于平安主动先行赔付的行为,我们是支持和鼓励的,但是对于平安证券的处罚,我们还是本着从重、严格执法的原则。”

  “没有花钱买平安的概念,也不是说现在市场环境已经成熟到足以推行和解制度,因为行政和解制度是个司法制度,涉及到很多的环节,目前来说这个条件还未成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但我们乐于见到探索市场的方式来尽快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以市场化的机制加大约束。”

  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方面探索这一机制而言,就涉及到更多的市场考量。

  首先上市公司作为投资者共同分享权益的主体,由于其中个别人士的行为而造成的违法违规,其最终赔偿责任如何落在个人身上而非落在上市公司身上?

  此次万福生科案件或提供了一定启示,“如果让上市公司罚款,是影响到投资者的。在此次事件中,万福生科是通过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来操作的。”证监会稽查局负责人指出。

  事实上,目前已经有这种市场化协调机制在慢慢生成。证券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指出,目前协会已经设立了调解中心,分驻全国各地,向投资者提供与证券公司纠纷调解服务。(21世纪经济报道)


  全市场瞩目的万福生科( 买卖点)欺诈上市案5月10日终于有了处罚结果。但是让该案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却是证监会对相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顶格”处罚,以及平安证券为了“赎罪”而开创的投资者快速补偿机制。

  周五通报的稽查结果显示,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人员执行,在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1.2亿元、1.5亿元和1.9亿元,虚增利润合计近1.13亿元。另外,万福生科上市后的2011年财报和半年报同样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上述两个报告期虚增销售收入2.8亿元和1.65亿元,虚增利润合计超过1亿元。

  万福生科造假金额和虚增利润的比例在A股历史上均非常罕见。除了龚永福、覃学军面临终身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追责之外,相关中介机构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均未能勤勉尽责。其中平安证券更是成了舆论诟病的主要对象。

  “顶格”处罚

  按照周五公布的处罚结果,平安证券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核义务,且内控制度也未能有效执行。证监会拟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这是2004年实行保荐制度以来,第一次对保荐业务的违规行为进行单独立案,并且也是从严从重的处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周五在新闻通气会上说。

  此前,尚未有证券公司因为保荐业务违规而暂停相关业务资格。这一处罚意味着,从处罚正式执行开始三个月内,平安证券所有保荐项目的行政审核中止,“不再往下走”;并且从立案之日起,证监会已经不再受理平安证券新的保荐业务申请。另外,项目业务收入“没一罚二”也是前所未有。

  证监会拟对万福生科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薛荣年曾任平安证券总经理,曾为平安证券在投行业务上异军突起做出过重要贡献。他2011年年底辞职后,带着一批平安老部下加入华林证券,担任董事长。撤销证券资格后,薛荣年恐将暂别证券业。

  并非“行政和解”

  由于平安证券拿出3亿元作为投资者补偿基金,一些市场舆论认为平安此举是“花钱消灾”。但也有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说,此次平安的做法具有开创性,有助于解决投资者诉讼成本高、追偿难度大等问题,今后类似案例应循此例。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周五也回应了市场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说,证监会鼓励和支持负有责任的相关机构先行补偿投资者,但是对于平安证券的处罚仍然是从严从重的。

  他表示,证监会在加大市场违法违规打击力度的同时,也需要探索投资者的补偿机制,帮助那些受害的投资者尽量追回损失、减轻负面影响。

  “这并不是境外市场的‘行政和解’。‘行政和解’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制度安排,目前我们还没有条件这么做,但是需要探索各种制度,在损害发生后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民事赔偿机制建立和落实。”这位负责人说。(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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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陈樱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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