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4日消息(记者 湘竹 通讯员 陈浩)自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以来,各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机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办了一批影响投资发展环境、项目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昨天,省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调查处理的七起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
文昌市会文、昌洒镇政府许某某陈某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案
许某某为文昌市会文镇政府工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单位,长期无故旷工;陈某为文昌市昌洒镇政府工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单位,长期无故旷工。许某某、陈某无视工作纪律,严重违犯公务员管理规定,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2012年8月,文昌市政府分别给予许某某、陈某行政开除处分,所领取工资全部追回。
保亭县七仙岭农场胡某某等上班时间赌博案
2013年2月22日上午,保亭县七仙岭农场党委委员、副场长兼人民武装部部长胡某某与农场干部黄某某、赵某某、肖某某、张某某在农场办公室打牌赌博,农场干部陈某、王某某后来加入或在旁观看。近日,保亭县委、县政府分别给予胡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县纪委给予黄某某、赵某某、肖某某、张某某、陈某等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七仙岭农场党委向县委做深刻检讨,对七仙岭农场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乐东县政协主席张某某、 副县长陈某某失职渎职致使海防林被毁案
张某某在担任乐东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期间,陈某某在担任乐东县利国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期间,不认真履职尽责,消极作为,懒政怠政,玩忽职守,对毁林问题未及时采取得力措施处置,导致黄流镇、利国镇等地沿海防护林大面积被毁坏的严重后果。2013年3月,省纪委监察厅给予张某某、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永兴中队中队长唐南忠受贿案
唐南忠任永兴交警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包月费的形式收受大货车车主的贿赂,对收取包月费车辆的超载等违章行为不予处罚或授意该中队其他民警不予处罚,此外,还在查处车辆违章现场收受贿赂,共收受贿赂21.2万元,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多次上访举报。省纪委进行初步核实后移交省公安厅,今年3月,海口市公安局纪委对唐南忠立案调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万宁市万城镇北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等骗取“五保”丧葬费案
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黄某分别以虚构的唐道明、吴进福之名,伪造五保供养对象死亡报告书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向万城镇政府申请该二人的五保供养对象丧葬费,万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某静在明知该两份申请系伪造的情况下,仍向市民政局提交申请函,致使2笔五保供养对象丧葬费共计6400元被骗取。
大茂镇联民村委会干部许某某、群星村委会干部文某某、袁水村委会干部伍某某、红石村委会干部陈某勇等4人分别伪造1份五保供养对象死亡报告书,向大茂镇政府申请丧葬费,时任大茂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林某某未认真审核,就向市民政局提交申请函,造成4笔五保供养对象丧葬费共计12200元被骗取。
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黎某某责任心不强,对万城镇和大茂镇的申请函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上述6笔伪造的五保供养对象丧葬费共计18600元被骗取。2013年3月,万宁市纪委分别给予黄某、文某某、伍某某、陈某勇、许某某、黎某某、陈某静、林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宁市监察局给予黎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陈某静、林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临高县新盈镇龙昆村委会违法收取“赞助费”案
新盈镇龙昆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的情况下,仅经村“两委”干部会议和党员扩大会议通过,即决定向渔民收取渔船“赞助费”。截至2012年12月,共收取“赞助费”34.71万余元,其行为性质恶劣,引发村民群众强烈不满,多次上访。黄某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1月,临高县纪委给予黄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美兰区民政局副局长罗治平玩忽职守案
罗治平在负责该区采购救济大米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救灾救济款直接损失38.25万元。2013年2月,海口市美兰区委、区政府给予罗治平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
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以优良的作风树立为民实干、团结实干、创新实干的新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实干担当,继续将全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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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科所对整治庸懒散奢贪和廉政风险防控进行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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