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上高速的驾驶员沈某及所驾车辆。(图据交警)
才拿到驾驶证不到4个月,却独自一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无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近日,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对刚出高速收费站的的宜宾男子进行罚款100元处罚。
案例:“新手”独自上高速 被罚1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乐宜高速宗场站口执 勤 时 ,民 警 在 对 一 辆 车 牌 为川C183××的蓝色中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宜宾男子沈某所持的B1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13年01月15日。沈某才拿到驾驶证不到4个月,却独自一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无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沈某承认自己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是违法的,但是由于心存侥幸,觉得没有交警会对其进行检查,同时对自己的车技也很有信心,没想到一出收费站就被交警逮到了。民警依据规定,对沈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在民警的监督下由沈某联系一符合驾驶资格的朋友前来将车开走。
提醒:实习期上高速需“老手”陪同
据了解,公安部新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完善了驾驶人在实习期间的管理制度,将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日常管理。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表示,驾驶人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还容易造成道路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高速交警提示,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何静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侯超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