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昨日,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凉茶红罐装潢权之争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开审理,一审未当庭宣判。法庭上,双方围绕着“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审判长多次提醒双方停止互相攻击。
庭审现场剑拔弩张
昨日上午9时,王老吉、加多宝互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开庭。据记者了解,所谓“特有包装、装潢”,为消费者所熟悉的“红罐包装”,即红底黄色竖排字的外观装潢设计。
在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前,加多宝最早将上述装潢使用于红罐王老吉罐身上;现在,王老吉、加多宝两家均在自家凉茶产品上沿用这一设计,并声称对方侵权。
2012年7月6日,加多宝、王老吉分别在北京一中院、广州中院提出诉讼,指出对方侵犯自己的红罐包装装潢权。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广东省高院并案审理。昨日晚8点庭审结束,庭审时间长达近12个小时。
一审没有当庭宣判,广东省高院表示,目前宣判时间还未确定,确定后会及时公布。
庭审现场双方剑拔弩张,发言当中不乏感情色彩。审判长多次提醒发言要简明扼要,应停止攻击对方,友好表达本方观点和意见。
激辩知名商品定义
尽管法庭归纳了本案的四个争议焦点,并希望双方能够围绕焦点发布各自意见,各方辩护律师在激辩过程中还是显得“天马行空”。
昨日整整一上午的时间,王老吉、加多宝的辩护律师都在围绕着“知名商品”的定义唇枪舌剑。双方均认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与知名商品是不可分离的”。
加多宝对于“知名商品”的定义是:“加多宝生产经营的曾经租用王老吉商标、现使用加多宝商标、使用王泽邦后人独家配方的红色罐装凉茶产品,包括加多宝公司生产的贴有王老吉商标和加多宝商标红罐凉茶。”
这段定语颇多的句子实际表示的意思是,加多宝一直所生产的红罐凉茶才是“知名商品”,与商标并无关系。
但广药对于“知名商品”的定义则是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商品是凉茶,知名的就是王老吉。”广药代理人史玉生律师表示,王老吉凉茶成为知名商品的历史悠久,红罐仅是王老吉系列产品之一。
双方赔偿请求金额悬殊
下午的庭审中,双方则围绕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到底谁构成侵权?经济损失如何计算?等其他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广药代理人认为,涉案包装装潢从产生之日起就涵盖商标,商标是包装装潢的核心要素和组成部分。王老吉三个字,加以特定颜色、图案组成的包装装潢,三要素是一体的。
对此,加多宝认为,商标权与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是相互独立、分别行使的权利。
加多宝、广药分别向对方提出了3096万元、1.5亿元的赔偿请求。金额相差比较悬殊。
法庭决定对已经封存的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的部分账册进行审计。
■ 专家观点
“两家斗争是双输”
“对于红罐王老吉,以前广药只拥有品牌名,并没有红罐包装,所以针对此次红罐包装装潢之争,社会上质疑广药的声音多一些,我个人也认为广药在这方面更被动一些。”关于此次广药与加多宝两家企业的红罐包装装潢之争,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营销专家李志起(微博)昨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接下来,两家企业胜诉一方可能还会借此打击对手,借助媒体造势,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双输。
“无论是此前加多宝与广药漫长而高调地口水战、新闻战、时不时‘暗中手脚’以及多次的庭上之争,这些都不利于两家企业正面形象的树立,消费者已经对这两家企业审美疲劳。”李志起说,“美国的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麦当劳与肯德基都是竞争关系,但竞争是良性的,很少会爆出像加多宝与广药之间这样的种种或明或暗的纠纷。”
博盖咨询董事总经理高剑锋昨日表示,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快速消费品行业,加多宝与广药双方应该认识到,他们现在完全可以不再是战争关系。伴随着我国凉茶市场格局的逐渐演变,两家企业完全可以在渠道、市场上各自良性发展。新京报记者 李静
法庭归纳本案4个争议焦点
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
广药
“知名商品”是王老吉牌的凉茶,商标是包装装潢的核心和组成部分
加多宝
“知名商品”是自己生产的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不包括商标在内
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
广药
加多宝所申请的红罐外观设计专利已经过期,包装装潢应归广药指定授权的大健康公司所有
加多宝
包装装潢应归红罐外观设计者陈鸿道及加多宝所有
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商标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
广药
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不可与王老吉商标分离,后者是前者的核心组成。因此加多宝侵权
加多宝
商标权与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是相互独立、分别行使的权利。因此广药旗下目前生产红罐王老吉的大健康公司侵权
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广药
要求加多宝赔偿1.5亿元
加多宝
要求广药赔偿3096万元
法庭决定对已经封存的加多宝、大健康部分账册进行审计,并将于今日举行公开摇珠,选定审计机构。
■ 广药与加多宝纠纷有关庭审及裁决回顾
●2012年5月9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裁决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17日 加多宝称对裁决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
●2012年7月13日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
●2012年11月30日 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
●2013年1月31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中禁令”裁定广东加多宝诉中暂停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
●2013年3月初 加多宝更换新广告语。
●2013年4月22日 加多宝与广药的“装潢案”由于广药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使得官司延期。
●2013年5月15日 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间的“红罐战争”正式开庭。新京报记者 李静
■ 声音
王老吉后人称曾提出红罐包装创意
王老吉凉茶创始人王泽邦在香港的第五代后人王健仪近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红罐是在1995年,被陈鸿道(加多宝创始人)与香港设计师设计出来。”
王健仪说,当时陈鸿道有咨询她的意见,王老吉所有的商标,都以红色打底,所以,希望新的包装装潢,也以红色为主。她的意见被接受,不久,日后风行的红罐正式面世。
此前在加多宝和广药爆发纠纷之初,王健仪曾召开发布会称,王老吉正宗配方从未授权给广药集团,广药所生产凉茶并非承袭王氏家族正宗凉茶配方。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