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7日消息(记者陈延鹏)今天(16日),三亚游客打警察案在三亚城郊法院开庭,面对三亚城郊检察院指控的寻衅滋事或妨害公务罪名,四名被告人分别反驳,并称被警察殴打。
公诉机关控告称:翁志刚等人因怀疑有人故意用水泥块刮损车辆底盘,误将大东海派出所协警蔡洁清(路过取车)当做停车场保安,并对其辱骂和殴打,随后赶到的协警员肖海川、宁丽波同样遭到拉扯以及殴打,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翁志刚仍不顾妻子岳丹劝阻,继续殴打肖海川。而在民警对李建林实施控制时,宋连涛(翁志刚朋友父亲)欲抢夺民警王著配枪,并导致枪套拉裂、枪纲拉断。
经鉴定,蔡洁清受轻伤、肖海川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的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宋连涛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翁志刚等四人强烈反驳,称他们准备离开时,蔡洁清等持塑料棒和铁管将车拦住,并先殴打他们,期间因蔡洁清等未出示证件,他们认为对方为保安,而且翁志刚见拉架的岳丹被打流血,遂与对方扭打在一起,岳丹称自己是拉架被打后,才抢夺塑料棒乱抡;李建林称自己一直在中间拉架,但却多次被对方殴打。
宋连涛称自己以为是两伙人打架,因不知道现场人员是警察,因此上前劝阻,他承认阻碍了警察执行公务,但从未抢过枪支,也没见到警察的配枪。
法庭调查期间,蔡洁清等出庭作证,公诉机关一一陈述警方调查笔录,但翁志刚等当场反驳,称多份笔录没有他们的签名,而且笔录是警方拿事先打印好的材料让他们签名。翁志刚等人辩护律师也对蔡洁清等人证言和警方笔录不予认可,并提出观点称蔡洁清是案件当事人,所说也不能作为证据,且其事发后没有报警,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叫来同事帮忙,后赶到现场人员有前来为蔡洁清出气之嫌。
此外,多名辩护律师表明,对当庭不予认可的证据和证人证言等内容应以实际视频资料为准。他们已经将之前所获视频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与被指控事实存在不一致。
目前,此案仍需进一步审理。
相关链接:
三亚审理"游客打警察"案件 4名被告当庭翻供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