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巨额赌债,一村委文书杀害流浪汉伪造成自杀。日前,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温松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告人温松青限制减刑。
以介绍工作为诱饵
温松青原是广东省紫金县龙窝镇龙窝村村委文书。2012年2月以来,温松青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约50万元,便萌生杀害他人伪造成自杀现场从而躲避债务的念头。
对于温松青来说,要想尽快实施这个杀人计划,最重要的是物色一个跟自己体型相近的替身。4个月后,他将目标锁定在一个住在紫金县龙窝镇琴江村玉轩凉果场路边的流浪汉。
2012年6月8日17时许,温松青来到龙窝镇建华修理厂向其侄女婿黄某建借了一部灰色的五菱面包车,当天22时许,其驾驶该面包车到龙窝镇琴江村玉轩凉果场路边,以介绍工作为由将流浪汉骗上了车,载到该镇龙窝村火砖小组馒头山果场,让流浪汉留在车上睡觉。随后,温松青急忙带上事先买好的两个塑料桶到龙窝镇龙丰加油站买了汽油,放在馒头山的岔路口。
警方通过D N A发现疑点
6月9日凌晨,温松青将汽油泼到面包车尾及驾驶室门,并用打火机点火烧车,把一个事先准备好装有其家和车的钥匙、自己驾驶证、身份证、钱包以及一本内有自书“遗书”的笔记本的塑料胶袋,挂在离车约十米远路边的一树枝上,制造其自杀的假象,然后逃走。6月10日9时许,龙窝村村民发现被烧毁的面包车,车上有疑似烧焦的尸体,随后报案。9月10日,温松青在惠州市博罗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温松青伪造自杀的计划如何被别人识破?原来,经法医鉴定,未知名(流浪男人)尸体全身多处皮肤烧伤及组织缺失系火所致,符合生前烧死。经D N A检验,证实在案发现场发现的尸体与温松青的父亲没有亲生关系。至此,办案人员开始怀疑,温松青根本没死,是故意伪造自杀假象。这一怀疑后被警方证实。
法院:被抓后有悔过表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温松青无视国家法律,将无辜的被害人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惩处。但在第一次讯问时,温松青就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鉴于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温松青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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