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确定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评优一票否决
完成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开展远程监控试点、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近日,省政府确定了我省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共分解出53项重点任务,并具体列出各项任务相应的牵头单位和配合、落实单位,明确了食品安全职责和责任单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3年海南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通知》还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要逐级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通知》详细分解了我省2013年53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包括完善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开展宣传培训五个方面。
在完善机构和工作机制方面,《通知》要求省编办、各市县政府、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要在今年完成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提出省直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方案;建立健全跨部门、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客观、准确发布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等。
根据《通知》规定,2013年,我省将有多个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标准出台。包括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管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立支持打击食品犯罪行为技术鉴定制度;完成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15个实验室和5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立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开展远程监控试点。
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是今年的重中之重。《通知》规定了今年开展的21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专项整治工作分解如下: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牲畜屠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继续深化“地沟油”整治。
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整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违法行为,查实后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街千店”创选活动,今年打造20条放心示范街和200家放心示范店。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清剿食品“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打击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餐具集中消毒、生猪屠宰等各类企业,以“黑名单”形式向社会公示。
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动员社会鼓励群众拨打“12331”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根据案件情节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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