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接收客户包裹,返回途中私自打开后发现是黄金饰品,快递员见财起意,便把黄金首饰据为己有,将空的包裹包装好后拿回公司投递。5月23日,龙华区法院宣判该起案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快递员吴某培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9日,被告人吴某培通过应聘进入海南顺丰速递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工作,担任收派员职务,2012年8月23日17时许,吴某培接到公司电话指示,到海口市博爱北路接收被害人戴某的两个包裹。吴某培接到客户的两个包裹后,在返回公司途中经过海口市滨海公园时,将两个包裹打开,看到包裹内是用透明袋装的黄金首饰,便把包裹内的两包黄金首饰据为己有,随后又将两个空的包裹包装好后拿回公司投递。
窃得黄金首饰后,吴某培将少部分黄金拿到典当行典当,其余的600多克拿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十字路一金银加工店铺以每克人民币320元的价格卖了,共得赃款人民币206000元。经鉴定,吴某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黄金818.89克,价值人民币264564元。该款被被告人吴某培用于还贷、赌博及挥霍。
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培身为公司职员,利用自身为快递职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客户财物共计人民币26456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培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白文英、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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