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7个乡镇的中小学生,在食用学生“营养餐”后500多学生呕吐、腹泻、头晕,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其中20多名学生情况较为严重。
这让人想起了今年上半年,湖南凤凰、云南富源等地相继爆出“营养餐”“缩水”甚至发霉的事件,学生“营养餐”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营养改善,目前,全国有超过1/3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惠泽学生超过3000万人。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青海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为4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元,仅大通一县,学生每年“营养餐”补助就达2800多万元。
“营养餐”补助这笔“生意”都是谁在做呢?据悉,目前学生营养餐分配模式主要包括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三种,对于非寄宿制学校而言,大多实行的是企业供餐模式,食品则以糕点和未加热的牛奶为主。“一个重要问题是,单凭教育部门的力量,很难对企业配送的‘营养餐’从生产到食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企业供餐,难以监管,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据说大通县全县为了“营养餐’招了四次标,结果还是出了问题。“牛奶喝到嘴里就觉得味道不对,有一种奇怪的辣味,我当时没在意就全喝了。”一学生说。结果是500多人中毒,如此大面积的食品变质居然会出现在学生“营养餐’上,这个标是怎么招的?
检查结果很快就会出来。但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效的监管办法,“营养餐”成了“闹心餐”还是会没完没了,国家提供补助的良苦用心都付诸东流。(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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