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部分养鸡大户反映在公示的扶持禽业补贴发放名单中被“漏算”。5月25日上午,南海网记者从文昌市政府获悉,根据省里的补贴方案,文昌市再安排1000万元的补贴资金,扶持禽业发展,并立即组织对各乡镇的种禽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核查,做到补贴资金公开、公正、公平,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农户手上。
为应对外省H7N9禽流感疫情对海南家禽养殖业的影响,海南省农业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了《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确定通过补贴种禽、规模养禽场(户)等措施稳定禽业生产。
根据补贴标准,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含辖区农垦),分档次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年出栏肉禽2000只以上,并且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规模养禽场、合作社和养殖户(含辖区农垦)也可获得标准不等的补贴。
文昌市副市长符涛生向南海网记者介绍,5月24日,文昌市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在省级财政补贴900多万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贴1000万元,扶持禽业。
据了解,文昌市政府非常重视养殖户反映的情况。分析“漏报”的原因:第一,根据方案中的补贴标准,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养殖规模在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才能获得补贴。文昌市实际种禽场78家,而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只有9家。2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000多家,而实际有证的才16家。大部分养鸡场没有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这说明文昌畜牧部门对国家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还不够,检查服务确实不到位;第二,以往没有对养鸡业进行补贴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户不愿意上报或上报不太积极,公示有补助后,养鸡户报得比较多。
为什么养殖户不积极上报?文昌市畜牧局局长陈吉夫也说明了原因。养殖户一般也怕麻烦,因为按照国家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海南无疫区条例的规定,所有的养殖户都要进行规范的生产,建立养殖档案,要落实春秋季防疫的责任,特别是在出栏卖鸡时,要办理检疫合格证,所以有一些养殖户怕麻烦,就不太积极上报,同时这也给统计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符涛生介绍,为了保证补贴资金公平、公正、公开发放,既要保种苗保重点,又要兼顾到更多的养殖户。文昌市政府决定先拿出600万对种禽场进行补贴。从5月25日起,组织农业、畜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分4个小组,分赴17个乡镇,对种禽场进行逐一的核查,做到一家一档,并且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放补贴。由此做到优先保证禽苗,保障禽业的健康发展,预计该项补贴6月上旬发放。
从5月27日起,文昌市各乡镇将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核查,10天内核查完毕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核查小组,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文昌市政府要求畜牧部门和各乡镇,要借助这次机会,规范各个种禽场和规模养殖场办理有关证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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