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11市县实施人才支持
选派优秀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到东方、定安等11市县支教
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4日联合发布《海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称,从2013年起至2020年,每年选派150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到海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支教一年;按照不低于平均每市县3人的标准,每年为“三区”培训不少于33名幼儿园、中小学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时间平均为3个月。
该项目覆盖了东方、五指山、乐东、临高、定安、屯昌、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等11个市县。旨在通过选派支教教师和培训当地教师,加快“三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为推动“三区”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2013至2014学年度,本项目支教教师及受援学校遴选范围仅限义务教育阶段。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到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
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颁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支教活动荣誉证书》,记录教师继续教育学分10分,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予以优先考虑。
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受到基层欢迎的优秀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教师奖励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