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据新华社电)
这则报道,使我想起去年大学同学在QQ上的留言:捐一块钱,给贵州的贫困孩子免费吃午餐。我回复:“捐一元是小事,让我捐一百元都行,关键是我不清楚,这一元钱到底有几毛钱能到孩子的手里,能否让孩子吃饱。”与我有同样担心的还有一大批同学:谁来保证“爱心捐款”不被雁过拔毛、层层扒皮?
3元免费营养午餐,吃得孩子又拉又吐,有人归咎于没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学校成本增加,企业无利润可言,导致悲剧发生。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就不能解释为何这些年频频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那些赚了无数昧心钱、成本和利润早已不成正比的黑心老板为何还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因此,监管不够、执行不力才是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每天3元吃饭补助是国家下发给中西部地区贫困孩子的专项资金。可是就连这区区3元钱,一些地方和学校都管不好,还被不良供餐企业盯上。当“营养餐”变成“唐僧肉”,你拿一块,我吃一口,到了学生嘴里,还有多少营养可言,也就可想而知了。
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要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孩子身上,需要卓有成效的监管和不折不扣的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主要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制、留样制,明确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食监部门在营养餐计划里的责任。关键在于落实,倘若执行到位,就能有效杜绝营养餐质量问题。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学校把关不严,相关部门对中标的供餐企业缺乏有效监督,出了事,一纸合同结束了事,根本起不了震慑作用。这样敷衍潦草的监管处罚形同虚设,即使地方再增加多少财政配套资金,“营养餐”计划也会缩水、变味,类似变味牛奶、发霉面包毒倒学生的事就会层出不穷。
“营养餐”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一套扎扎实实的追责机制。好经不念歪,不仅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家长和公众介入营养餐的日常监督,更重要的是,明确执行不力会有什么后果。一旦出事,罚得供餐企业心疼,罚得部门领导丢了乌纱帽,罚得相关责任人坐牢。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政府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保证学生“营养餐”不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