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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称书信如拍将亲上法庭:隐私怎当商品交易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05-28 07:11

杨绛与钱钟书晚 年合影。 图/CFP

  央视《新闻1+1》2013年5月1日播出《“惹怒”杨绛的拍卖》,节目中提到,最近有新闻报道说,钱钟书还有他家眷的这些书信、文稿将被拍卖,因为涉及到很多的数量,而且以前从来没有公开过,因此引发人们特别大的关注。但是就在今天杨绛先生公开发表了一个声明,严厉地反对这次拍卖,说这次拍卖将涉及到她的隐私。以下系节目实录:

  (节目导视)

  解说:

  “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到底是什么事,让百岁老人杨绛先生如此愤怒?

  片中解说:

  将在北京举办一场钱钟书书信手稿专场的拍卖会。

  解说:

  66封钱钟书亲笔书信和手稿,12封杨绛的书信和手稿,6封钱瑗的书信,拍卖如举行,杨绛表示会亲自走向法庭。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 张洪波:

  她就有权来决定这个作品是否去发表。

  解说:

  涉及对同时期文学家评价,一是作品,二是人品。这场引发风波的拍卖还会举行吗?《新闻1+1》今日关注——“惹怒”杨绛的拍卖!    

  主持人 董倩:

  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最近有新闻报道说,钱钟书还有他家眷的这些书信、文稿将被拍卖,因为涉及到很多的数量,而且以前从来没有公开过,因此引发人们特别大的关注。但是就在今天杨绛先生公开发表了一个声明,严厉地反对这次拍卖,说这次拍卖将涉及到她的隐私。那么这样的一场涉及到文物收藏界、文学界、法律界种种问题的拍卖会当然也就引起人们的关注。那首先我们还是去了解一下,到底是什么让杨绛先生,这位已经102岁的老人如此动怒?

  解说:

  “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五完全无法接受。”这是我国著名的作家、翻译家、已故著名作家钱钟书的遗孀——杨绛先生今天藉由媒体发布了一封公开声明,而声明中所指的拍卖涉及到包括钱钟书、杨绛及他们的女儿钱瑗的书信及手稿等共计110件作品,拍卖时间定在6月21日。

  字幕提示:中国之声《新闻纵横》2013年5月25日新闻

  片中解说:

  珍贵手稿的大规模面世引发收藏界、文学界乃至法律界的强力关注,而私人信件被公开拍卖则引起全家三口中唯一健在的杨绛先生的不满。

  解说:

  钱钟书,作家,文学研究家,翻译家。他所写就的长篇小说《围城》广为人知,被书评家评论为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据、最用心经营的小说。钱钟书在文学、国故、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被推崇者冠以“钱学”,而钱钟书的妻子杨绛同样著作等身,被世人忠称为“先生”,代表作有《干校六记》、《将饮茶》、《洗澡》、《我们仨》等。两人育有一个女儿,名为钱瑗,于1997年病逝。

  据了解,在女儿和丈夫离世后,杨绛先生的生活深居简出,很少接待来客,生活的重心主要放在整理钱钟书的手稿上。在她晚年接受为数不多的采访影像资料里,我们找到了一段2001年杨绛将她与钱钟书先生的全部稿费和版税捐赠给清华大学,设立“好读书奖学金”的相关发言。

  文学家 杨绛:

  在钱钟书的病床前边,我们一起就商量好了一件事,就是说将来我们要是有钱,我们就捐助一个奖学金,这个奖学金呢就叫“好读书奖学金”,不用我们个人的名字。那么好读书奖学金呢,就是要鼓励和帮助这些家境贫寒的学生。

  解说:

  而最近几天,杨绛先生的生活和态度却因一场拍卖事件发生了变化。“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这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杨绛十分钟爱的英国诗人蓝德的一句诗。现在这位102岁的老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权利作出了改变。

  董倩:

  我们不妨仔细来看一下,这些珍贵的文稿都包括一些什么。一共是110件,其中有66封钱钟书先生的亲笔书信,12封杨绛的书信,6封他们女儿钱瑗的书信,还有涉及到沈从文、柯灵等人的信件。还有《也是集》的手稿,《干校六记》的手稿,这是这些珍贵的文献。

  那我们再来看杨绛先生她到底反对的是什么。杨先生她觉得很受伤害,她不明白的是完全是朋友之间的书信,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能拿出来公开拍卖呢?人与人之间的隐私,还有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她不能理解,不能接受。另外,对于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她表明了非常明确的态度,就是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能够尊重法律,也尊重他人的权利,立即停止。如果不是这样,否则她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最后,我们看杨先生说,现代社会大讲法治,但是法治不是口号,她希望有关部门切实旅行职责,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一基本的人权。杨先生作为普通公民,对公民良心、社会正义和国家法治充满期待。这是杨先生的一个公开信。

  接下来我们就连线北京大学的张颐武教授,张教授对这件事情有自己更多的看法。张教授,我们看今天杨绛先生发出一个公开信,您对这封信的评价是什么?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张颐武:

  我觉得对书信的保密,从90年代以来就是杨先生和钱先生一贯的立场。杨先生多次地对一些学者或者学术界的同仁公布,钱先生的一些书信表达过这种强烈的反对的意见,这是他们一贯的立场。那么这一次杨先生的表达也仍然是相当的强烈。这说明他们整个家庭对于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不希望这些书信被公开有高度的关切。我觉得这是杨先生一贯的立场,这一立场一直贯彻到今天。

  那么这次又是很多重要的文稿、书信面临着一个拍卖,在拍卖之后又有相应的可能会被公诸于公众。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间,杨先生保护隐私,拒绝这些书信被商业化的拍卖。那么这既是她一贯拒绝这些书信,保护家人隐私权一贯立场的延续。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情况,就是通过拍卖使这些手稿公诸于众,这个情况是原来没有的,因为过去杨先生甚至也曾经跟一些国内的同仁诉诸过公堂,对于书信的保护的问题,那么一些人公开过他们的书信,那么杨先生曾经起诉过这样的情况。

  董倩:

  但是张教授您看,我的理解,如果说这些文稿它是直接出版,它可能在一时间会被更多的人知道。但是这次是拍卖,那么拍卖目前这一步意味着可能就是拍得的这些人和拍卖的那些人知道,这是有限的人知道,您怎么看?

  张颐武:

  当然这一方面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就是这些手稿被另外一些我们所不能知道的投拍者所购走,那么购走一方面可公诸于公众,也有可能他加以收藏,那么这两种可能对于杨先生可能都是非常不希望看到的。现在看这个比一般的公布供大家研究,供公众来阅读又增加了商业化市场交换的一个环节。在这里面一般来说这些书信对私人的保管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价值,他会加以收藏。对于这些书信统一保管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问题。但是杨先生和钱先生保护隐私,我觉得主要还是强烈不希望这些书信被公布,因为它涉及到非常复杂的私密的内容,讨论相当多的人际关系,以往杨先生非常不希望钱先生的这些书信被公布。

  董倩:

  好,谢谢张教授,稍后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跟您连线。

  我们现在经过分析,可以理解为什么杨绛先生会这么生气。你看,她是这些信件的当事人,她还健在,因为涉及到其中有杨先生自己写的书信,而且公布这些信的人,就是把这些信流出去的这个人曾经是他们非常好的朋友,如此信任的朋友。但是拍卖会进行之前没有一个人就拍卖会本身跟杨先生说过一个字,关于这个拍卖会的一些信息,就可以理解她为什么这么生气。

  那杨先生的公开信,她也强调了有可能诉诸法律这个途径。接下来我们不妨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看,这个拍卖会又是什么样的,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1995年,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是国内仅有两家的持有全国拍卖资格的拍卖公司之一,这是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的宣传。引发杨绛先生动怒的导火索就是这家公司在5月20日发布的这则拍卖信息,“66封钱钟书亲笔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杨绛的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以及6封钱瑗的书信,还有沈从文、柯灵等人信件共计110件。”拍卖公司的供稿说,这些东西都会成为拍卖会上的拍品,拍卖时间是6月21日。据了解,这些拍品主要为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与香港《广角镜》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李国强和钱钟书,包括钱钟书的家人究竟是什么关系?信件又是怎么到的李国强手中?根据拍卖信息中的介绍,因为工作关系,李国强与钱钟书相识于1979年,此后一直是钱钟书一家在海外的重要挚友。直到钱钟书的女儿钱瑗病逝,钱钟书病重,杨绛也始终与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字幕提示:《新闻纵横》2013年5月25日

  记者:

  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杨绛表示“我当初给你(李国强)书稿只是留念,通信是私人间的事,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公开?”面对指责,李国强对媒体说,“这件事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但截至目前,他并未透露到底是谁所为,而拍卖公司也同样守口如瓶,因为为委托人保密是行规。

  解说:

  如今曾经紧密的关系,正因为拍卖书信事件的发生而改变。今天,我们不知道李国强的书面答复是否已经寄出,他对杨绛先生的情绪又会是怎样的态度和回应?而作为目前为数不多的看过完整手稿与信件的钱学专家,厦门大学的张治博士认为,这些信件当中并没有过分的言词。

  (电话采访)

  

  厦门大学 张治博士:

  名誉是没有损失,那个书信我看过了,我觉得内容好像还好,基本上很多是客气话,无非就是对朋友可能有两句开玩笑的话而已。

  解说:

  显然旁观者的感受和评价与杨绛先生的反应存在着巨大差距,而对于杨绛先生为什么会如此动怒,除了私人通信被公开拿来拍卖的不满,媒体也注意到了,来自拍卖公司对拍品详细介绍中的表述。“信中,钱钟书曾几次提到关于现代文学的看法,其中也包括它对同时期文学家的评价。其中包括茅盾、鲁迅、沈从文等。钱钟书的看法包括两方面:一是作品,二是人品,更重要的是后者。”

  如今,因拍卖公司前期寄出的大量影印宣传资料已经被公诸于众,媒体分析,作为家属的杨绛先生动怒不言自明。

  今天,拍卖公司对于杨绛先生的态度还未有明确的回应,是否会如之前媒体所报道,拍卖会仍将如期举行?记者也联系了此次拍卖活动的组织方——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但是对方表示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

  董倩:

  短片刚才也介绍了,其实拍卖是涉及到关键的四方:李国强、杨绛先生、委托人,还有拍卖公司。其中李国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短片中刚才介绍了,他和杨绛先生家私交甚多,在上个世纪80年代是香港《广角镜》的总编辑,到目前为止从他那里得到的信息就是一句话,他说,“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做的”。但问题是李国强和这个委托人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们之间有没有利益的往来,恐怕只有他们两个人之间才清楚。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是拍卖公司所要进行的这次拍卖,在法律上是得不得到允许的?我们首先听一位律师的观点。

  (电话采访)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小娟:

  这个拍卖物现在是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书信,第二部分是作品的手稿,包括《干校六记》跟《也是集》。作品的手稿原稿的那部分,我认为拍卖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干校六记》这些作品已经完全出版,已经公开了。拍卖的行为只是物权上的一个转移,不涉及著作权上的侵权。那么对于书信可能公开的这一部分,因为之前没有公开,那么可能会涉嫌侵犯著作权里的发表权,但是没有公开的那部分,我认为拍卖是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这个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讲是不构成侵权的。

  董倩:

  这位律师强调的是《拍卖法》中的委托人的所有权,换句话说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就有权拍卖,如果拍卖的是书信,那么在拍卖的过程中我只要不让书信的内容流露出去就好了。但是在昨天清华大学召开的一个研讨会上,也有的法律专家表达出与此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们来连线的其中一位,他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申卫星副院长,申院长您好,就是在这件事情上您的观点是什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申卫星:

  就《拍卖法》的适用绝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法条,甚至不但仅仅是一个《拍卖法》的问题,它肯定是一个体系的适用。那么拍卖确实只是转移所有权,但是拍卖的物品确实作为私人的信件具有特殊性。那么除了我们讲的所有权可能是授信人享有,但是它可能涉及到写信人的著作权。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信当中有很多信息,这些信息里不可避免涉及到写信人自己想法的隐私以及他对其他事情评论的隐私,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在转移物所有权的时候,一定会侵犯这个作品当中著作权的发表权和作者在其中表达思想的一些隐私权。

  董倩:

  但是申院长您看,当所有权和隐私权现在它们发生碰撞的时候,您认为应当怎样去解决?

  申卫星:

  我个人认为,这个事件本身特殊性很明显。信件,我们通常认为是私人之间基于信赖而进行沟通的一种工具,那么我写信给你完全基于对你的信赖说了一些心里话。那么这个事情本身是否你获得所有权尚有讨论的余地,即便是你获得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处分应该是受一定的限制,它不同于我赠送给你一本书或者一只钢笔,那么他应该受到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限制。同时,在行使这个所有权,或者所有权移转的时候对所有权进行利用的时候也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那么就今天我们讨论这个事件而言,那么作为钱先生也好,作为杨先生也好,写给李国强的信当中已经类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在拍卖公开的场合里必然会产生泄漏。那么这样必然会侵害到两位先生的隐私权。特别是当事人明确的,一个年逾百岁的老人明确表示坚决反对的情况下,拍卖公司一意孤行,显然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漠视。

  董倩:

  好的,谢谢申教授。

  我们来看杨先生的不快有一部分肯定是来自于法律上,但是更大程度上恐怕是因为这种感情上的不满,也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人之常情。当我们看,当私人的信件变成了一个商品的时候,这其中到底是什么在发生着变化,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媒体上首次曝光,手稿面世,集中公开,对历史学人真实评判这样的报道。还有拍卖公司一是作品二是人品,更重要的是后者这样的注释。为了6月21日钱钟书书信手稿的拍卖专场,拍卖公司的宣传可以说做足了功课。在内容上媒体的很多报道展示了钱钟书先生部分私人信件的内容。在信件中,一些不能公开说的话如今在中贸圣佳的近万字拍品介绍中,在各媒体和网站转载中都被公诸于众。有隐私性的信件被公开拍卖,承载个人感情的私信转化为拍品,短短几天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事件不仅引发了舆论的关注,甚至引发了收藏界、文学界、法律界的多方争论。

  新华网络在质疑名人书信可以随便拍卖吗?而《人民日报》则在借用杨绛先生的质问,“个人隐私岂容买卖”为标题表达着态度。也有媒体跳出法律范畴,直指此事件考验道德底线。不同于情理法律层面的讨论,《南京日报》的评论文章指向着是拍卖市场背后的利益。文中提到,对拍卖机构而言,其实是求之不得,等于做了一次免费营销炒作,甚至会变相推高拍品的成交价,只要委托人不撤拍,拍卖公司肯定会坚持拍卖,就算打官司主要责任也在委托人一方。

  再来看看拍卖公司对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中的介绍,“钱钟书的信札、手稿等作品早已成为市场焦点,但是上百件作品同时出现尚属首例。在此之前,钱钟书真迹鲜有出现市场,就算零星落洒于拍场的也难断其真伪。如此整体的系统拍卖可谓是尚属首例,且空前绝后。”

  董倩:

  我们知道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就有一种传统,用书信代替著作。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也是用后人去了解这些文人他们思想很好的一种方式。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看到收藏界近年来的高温,也无疑在烘烤着这些名人的信件,有这样一个数字,这些年几乎名人的信件是每年增长30%这样的价值。

  接下来我们就继续连线北大的张颐武教授。张教授您看,拍卖的确是一种商业的方式,但是拍卖这种方式能不能更好地去保存和研究这些名人的手稿?

  张颐武:

  不过从我们来看的话,从研究者来看的话,拍卖当然也是一个收集整理名人手记、手稿的重要的方面。因为第一手资料确实非常珍贵,对于公众、对于研究者来说,都是非常难得了解钱钟书的思想、生平和他对别人、对其他人士、对世界的看法一个非常重要的路径。但是这个方面不能以侵害著作权人乃至于他的家人这样隐私权为代价。这两者怎么平衡?一方面是社会公众乃至于我们的研究者、读者都有兴趣来了解钱先生的思想、钱先生手稿里边所表现的那些内容,但另一方面这种表现又不能够以侵害他人的权益为代价。所以这两者需要一个平衡,这个平衡最终需要有法律的判断,同时也有伦理和道德的判断。所以怎么样这两方面能够平衡,不损害著作权人乃至于他的家人的权益,同时又能够让研究者、让公众能更深刻地了解中国现代重要的学者、重要的思想家他的思考,他的内心世界,这是我们所需要的。

  董倩:

  好的,谢谢张教授。

  这些书信的价值,文化价值自不待言,但同时它也是私人交流的一种载体。在拍卖之前,最起码去问一问当事人的想法和心情,恐怕也是能够避免把这样一件雅事办俗的途径。

  好,这就是今天的节目,感谢收看,再见。

[来源:《新闻纵横》] [作者:]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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