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社厅公布消息称,来自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0051元,月均工资3338元。省人社厅要求省市(县)各级人社部门,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省人社厅表示,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各市县在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以“老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按当地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省本级在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以“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按海口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商报记者在2012年度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中看到,万宁市、陵水县和琼海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分别以3645元、3545元和3484元,为全省前三名,海口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3400元,排全省第六名,三亚市的数据为3330元,略低于全省水平,而白沙县为2587元排名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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