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日消息 (记者黎光)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草案)》。《计划(草案)》拟确定我市2013年度制度建设计划项目,包括拟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拟提请市政府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拟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据悉,这些即将制定的法规相当部分涉及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并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烟民将直面“控烟令”
在茶馆、街头等公共场所吞云吐雾,无视他人的感受,这是部分烟民的普遍表现。不过,这种“自由”很快就要受到制约,我市把公共场所控烟规定列入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据了解,《海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是市人大代表在2012年初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提出的立法议案,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2013年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
同样是冒烟,一辆冒黑烟的机动车可顶多个烟民,对环境的污染要大得多了。为此,我市计划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据悉,原办法于2003年颁布,原有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形势需求。新办法拟设定核发黄绿标志、规范机动车监测机构、处罚无标车等内容,为构建我市机动车全面管理体系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填补法律缺失。该办法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2013年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
立法保护公园绿地
近年来,我市公园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缺乏专门针对公园绿地管理方面的立法,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无法可依,有必要通过立法对公园绿地进行保护,解决公园绿地被侵占、公园环境被破坏等问题。据悉,《海口市公园条例》已于2013年4月27日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审,是今年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长期以来,我市义务植树尽责率不高,各单位在义务植树中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尽责方式少,执法主体不明确,缺少必要的法律责任约束。为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拟制定《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通过立法明确我市义务植树的主管部门、实施程序和尽责方式,设定不缴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处罚措施。该办法为2011年规章调研项目,起草单位已开展调研并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审查。
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无证开采,破坏自然资源;违规运输、压跨乡村道路,河道采砂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为此,我市拟修订《海口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管理。
据介绍,由于目前河道采砂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多头管理、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上位法有关规定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增设或细化河道采砂有关行政处罚、创新行政许可方式,完善我市河道采砂管理体制、规范河道采砂行为。起草单位已开展立法调研,就行政许可方法、法律责任等内容作进一步研究。该办法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2013年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
房屋不可乱拆乱改
对土地的管理也将加强。今年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中就有《海口市闲置土地处置条例》。
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多、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各类公共聚集场所规模和数量亦在不断扩容,乱拆乱改房屋承重结构等问题时有发生,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规予以规范,《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为此应运而生。 据了解,《条例》项目为2012年法规调研项目,起草单位已开展调研并形成初稿,立法条件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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