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儿童失踪案频发而找回概率极低,与警方重视不够、办案不力,显然有着直接关系。打拐办应该更多直面这样的公众质疑,而不只是“为辟谣而辟谣”地纠结于失踪儿童数量。
媒体报道称,“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对此,公安部打拐办主任回应称,“这些数字纯属谣传。目前儿童失踪被拐基本都发微博,会有网友立刻转发给我,看看我的微博,发案很少。媒体发布数字应先核实真伪”,“尤其是近年严打之下,发案很少,数字严重失实”。(6月4日《法制日报》)
面对“每年有20万失踪儿童”的惊人数据,所有人都在问:为什么打拐这么多年,类似犯罪还是如此猖獗,而相关部门的办案效率却始终不见提高,成功找回来的被拐儿童总是那么少?对此,公安部打拐办的回应不可谓不迅速,“纯属谣传”、“严重失实”的说法,意味着每年被拐儿童应该远远没有20万之多。问题是,公众非但没有因此感到宽慰,相反都在质疑打拐办“为辟谣而辟谣”。
确实,公安部打拐办的辟谣有些不专业,是“纯属臆测”地在批评媒体“纯属谣传”。“目前儿童失踪被拐基本都发微博”,这个说法本身只是臆测,“会有网友立刻转发给我”更站不住脚;因此,仅凭打拐办主任个人微博上的儿童失踪案数量多少,来评判“每年有20万失踪儿童”的媒体数据准确与否,是不靠谱的。除非打拐办认为“凡是我不知道的都不存在”,否则,单凭自己知道得少显然不能否定别人知道得多。
打拐办主任又说,“中国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万,按照媒体所称的统计数据每年20万,那就占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随便挑几个小学问问,他们学校有多少人被拐了,都知道这数字严重失实。”可是,新生人口与失踪儿童之间的比例究竟能够说明什么呢?谁说失踪儿童都是当年的新生人口?更何况,新生人口的被拐情况,又怎么能到小学里去“随便问问”呢?前后逻辑完全混乱,一点说服力没有,怎怪网友质疑打拐办是“为辟谣而辟谣”?
公众真正想知道的是:既然打拐办认为“每年有20万失踪儿童”纯属谣传、严重失实,那么打拐办自己掌握的失踪儿童数据又是多少呢?如果打拐办根本不掌握数据,凭什么辟谣?如果已经掌握数据,又为何不予公布?一言以蔽之,打拐办不能只辟谣不吐真——— 不仅是每年失踪儿童的数量,更有打拐办案不力的舆论质疑。
也许“每年有20万失踪儿童”的数据不是特别准确,但是舆论探讨的犯罪成本低与执法效率低,绝对是一个事实。一方面,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会被追究刑责,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另一方面,所有失踪的孩子都是“走失”,而且失踪就失踪了,警方既不立案也不勘察现场,同样是普遍存在的现实。去年备受关注的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张永明连续杀人整整4年,11名青少年遇害,面对家属的失踪报案,当地警方长期漠视不管甚至拒绝立案,这就是失职渎职的极端标本。
之所以儿童失踪案频发而找回概率极低,与警方重视不够、办案不力,显然有着直接关系。打拐办应该更多直面这样的公众质疑,而不只是“为辟谣而辟谣”地纠结于失踪儿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