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不挑不拣当年100%就业,我省在继续实施政府购岗、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等援助措施的同时,从今年起,对应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政府就业援助的重中之重。这些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直接关涉到一个家庭的脱贫。此前我省已经规定,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在我省,高校一般都会安排专门的求职补助经费,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省人社厅提醒,困难家庭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则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这些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作为托底帮扶的重要举措,从2011年起,我省连续三年每年由公共财政出资购买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专门用来安置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三年。2011年重点开发劳动基层平台服务岗位,2012年重点开发民政基层管理岗位,2013年主要开发基层公共卫生和司法等基层服务岗位。基层公益性岗位在每年9月份报名。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还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一对一”重点推荐、重点指导、重点服务,优先安排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黄红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