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前日公布《2013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将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央行报告指出,我国在有效处置金融机构风险方面仍存在不足,尽管现有法律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接管、撤销等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内容相对简单,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手段督促问题机构及时补充资本和恢复经营能力,最终实施处置时,有效财产可能已经所剩无几,存款人和债权人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时,我国银行业尚未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未能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约束和市场化的处置机制,国家事实上为存款人提供隐性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场约束,助长了道德风险。
央行表示,目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方案,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具体时间表,央行仍未明确。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细节,央行在报告中明确,将规范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明确赔付限额,制定保费缴纳标准,积累和管理存款保险基金,强化存款保险机构的治理与职能。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明确其对问题机构的早期介入职能,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用于问题机构处置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建立相应的资产收购和债务清偿操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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