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0日消息(记者谢大强 通讯员毛祖锦)从市纪委获悉,近日,海口市部署开展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求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对持有属于清退范围的会员卡的,必须于本月18日前自行退回发卡单位。
我市要求各区、市直各党政机关要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清退对象和范围,严肃认真开展好清退活动。各区、市直各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要从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角度来认识此次活动,把自己摆进去,严肃认真地对照《通知》明确的清退范围,自查自纠,如实上报。对持有属于清退范围的会员卡的,必须于6月18日前自行退回发卡单位。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应于6月20日前,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已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干部职工,不再参加此次清退活动;各企事业单位的清退活动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上报情况;各区、市直各单位须于6月22日前上报清退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和地区(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这次清退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清退活动取得实效。
据悉,此次会员卡清退活动我市扩至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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