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1日消息台湾一名75岁的李姓老翁涉嫌于去年9月间,酒后性侵88岁的邻居老妇,一审被判刑3年6月,被告不服上诉,二审今天维持原判。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判决书指出,李姓老翁与孀居10多年老妇有数十年的邻居情谊,也常到老妇家中走动。去年9月间,老翁到老妇家聊天,见妇人独自躺在房间床上休息,趁机强制压制,以手指性侵得逞。
判决书表示﹑期间老妇虽然多次挣扎坐起,且大喊“救人喔”,但李姓老翁不为所动,并说“家里没人,不用喊叫”,持续性侵老妇,导致老妇阴道流血后才离去。同年10月间,老妇的媳妇回家探亲,见婆婆不断哭泣,追问后才知道遭性侵一事,于是报警处理。
老翁一审被判处3年6月,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官审理后认为,老翁虽年迈且学历不高,但老妇更高龄,且守寡10多年,以乡村地区居民纯善质朴之本质,邻居间之亲切互动关系,被告应该对独居的老妇更加照料。
报道称,李姓被告老翁无视老妇“要守妇道”的意愿,性侵得逞,伤害了老妇的身体及多年的贞节声誉,因此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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