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在世界公园坐过山车被撞成鼻骨骨折,牙齿碎裂。她起诉世界公园和经营过山车的公司索赔9000余元。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女士起诉称,2012年8月12日中午,她在北京世界公园游玩时,选择乘坐北京某游乐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世界公园城堡经营的过山车游乐项目。她在游乐公司的员工为她系好安全带并按照游乐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乘坐后,由于该游乐公司设施安全保障条件不完善,致使她在乘坐过山车急速下行过程中,三次碰撞到游乐设施前部,造成其鼻骨骨折,三颗牙齿碎裂,其中两颗牙齿缺损,并造成其他身体外伤。
刘女士称,事发后,世界公园和游乐公司推卸责任,不同意协商赔偿事宜,现在她的牙齿还在继续治疗当中。她认为,世界公园和游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二者连带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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