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从8月1日开始,海口市试行证照文(即证件、执照、批文)集中制发,各试点单位所有证照文制作发放必须在该市政府服务中心通过证照文系统操作实施。
据了解,海口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向该市市属单位印发了《海口市证照文集中制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环保局、规划局列为海口市证照文集中制发的试点单位。
海口市试行证照文集中制发试点工作,包括对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证照文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制作证照文文字模板和电子模板;制作彩色电子证照文仿真影像生成及加签模块;研发证照文数据库及查询验证模块;完成行政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等内容。
海口市证照文集中制发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证照文集中制发试点,逐步推进市、区政府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和发放证照文,实现全市各种证件、执照、批文统一管理、统一利用,建设全市统一完整的“党政机关统一的证照文数据库”和“行政审批对象信息库”,减少审批环节和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进海口市在全国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省、时限最短、流程最优的“四最”目标的实现。(记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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