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困难,17日,三亚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三亚市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凡具有三亚户籍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人员,均为三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该项救助工作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优先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血友病、肺癌、结肠癌、直肠癌、甲亢、唇腭裂等22类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为更好地发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托底作用,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个人自付部分按100%救助;城乡低保人员的救助比例为80%;其他重特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按50%——70%以内确定。救助的封顶线原则上提高至2万元/年,救助对象须到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解放军第425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医院等7家重特大疾病救助指定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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