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学院82年出具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说明书。 吴瞳 摄
陈进华介绍有关傅苹学籍情况,PPT为傅苹学籍登记卡。 吴瞳 摄
20日,苏州大学就该校78级学生傅苹造假事件向媒体进行通报,出具相关材料证明傅苹学位造假,并称因某种原因,应傅苹本人和其母亲的强烈要求,于1982年3月16日办理退学手续。
当日,苏州大学学术报告厅内云集了来自海内外的数十家媒体,及傅苹当年的老师、同学。苏州大学新闻中心陈进华出具了一份傅苹当年在江苏师范学院(苏州大学前身)的学籍档案卡及该校出具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说明书。
据这两份材料显示,傅苹,女,1958年生,南京籍高考生,于1978年10月进入江苏师范学院,专业是中国语言文学。该校新闻中心主任陈进华介绍,在这份82年出具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说明书中明确记录:“中文系,78级学生,女。本人及其母亲坚持要求退学,多次劝说无效,态度十分坚决,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同意其退学,已于三月十六日办理退学。”
“傅苹自己在多出地方均介绍自己是苏州大学学士、硕士和南京大学博士,经向南京大学查证,南京大学博士毕业生中没有傅苹的名字。”陈进华说。
陈进华还介绍,当时的高考选择专业是按文理科不同考试录取,文理科各考6门,记录表明傅苹自己填写第一志愿并被顺利录取,不存在她“回忆录”中所说,想学航天工程专业而被指定学习中国文学之事。并且其在校英文成绩在全班均属于中上等水平。
“此外,江苏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论文都是以文学和语言学为研究对象,而不会涉及“杀害女婴”这一涉及社会学的内容,且毕业论文的题目和内容是需要指导老师同意的,没有老师指导他写过这一论文。”陈进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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