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一组青海省德令哈市森林公安分局“屠熊”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爆料者称:“今日德令哈某草原惊现熊,(警方)说是带回去麻醉送回山里,转而却看见其已被残忍杀害”。网帖中,还附有棕熊被“剁掌”和剥皮的照片。棕熊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举报引来环保人士与网民的强烈关注。
据此前媒体报道,6月19日8时30分前后,一只具有攻击性的棕熊被发现出现在德令哈市尕海镇的牧场上,经过将近一天的围捕,这只熊被当地森林公安和牧民捕获,被警方开车带走,带走时,熊还活着。“约两小时后,有人发现熊被剥皮处理了”。
针对“屠熊”质疑,今天下午,德令哈市森林公安分局及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向中国青年报作出回应。
前者否认存在“人为残杀”情节,称棕熊被捕捉后身上已带伤,将其剥皮系经请示青海省野生动物管理局后采取的行动,目的是供科研之用。后者则表示,已经组织市公安局、农牧局、林业局等部门,对此事展开联合调查。
“森林公安原本是想把棕熊麻醉以后,送到西宁市野生动物园的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绑上后,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中心准备麻醉时,棕熊已经死亡。具体死亡原因还不清楚。”德令哈市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棕熊被捕捉后身上已带伤,棕熊被捕获的地点距离海西州动物疫病预防中心约30公里,赶往中心大约耗时50分钟。目前,动物疫病预防中心正在对死亡棕熊做病理检查。
“森林公安分局就此请示了青海省野生动物管理局,由于尸体不好保存,就把熊皮剥下,待动物疫病预防中心来取样后,把尸体放在森林公安局库房冰柜里冷冻。”该负责人还表示,“剁掌”传言不实,称“熊掌是连在熊皮上面,熊身上所有部分都将会被做成标本,作科研之用。”
针对是否森林警方应被追究责任的质疑,上述负责人回应称,森林公安并非兽医,“不会麻醉,没有经验”,“捕熊是为了保护人畜的安全,不该被追究责任”。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德令哈市正在安排公安局、林业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对森林警方是否存在人为残杀情节、是否应被追究责任等问题,展开联合调查,调查结果近期将会出来。本报北京6月21日电(实习生李春红记者王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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