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入的渔港
——广西北海“沙田事件”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赵剑云 张伟︱北海报道
6月1日,广西北海合浦县沙田镇,爆发了一场群体性事件。据目击者称,有群众在此次冲突中受伤。
而后,事件进一步发酵,沙田镇部分中小学学生开始罢课、游行。直到6月9日,这一事件仍未完全平息。
据了解,引发这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沙田镇部分渔民认为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港综合”)在建设沙田港航道一期工程过程中影响了渔船停放。
除此之外,根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实地调查,在获得沙田渔港码头的合法性,以及在开发沙田渔港码头过程中新港综合均与当地渔民的诉求存在严重分歧。
祖祖辈辈的停泊地,
政府让搬就得搬吗?
直到6月10日,躺在医院里的杨锐(化名)对10天前发生的事情依然心有余悸。他就在10天前的这场冲突中受伤。
据其介绍,6月1日那天,有渔民在沙田镇的对达村进港路口设置路障,来往车辆出入受阻。后来,武警赶到现场清理路障。
“当时有小孩向武警扔石头”,杨锐回忆。但随后不知什么原因,武警与渔民起了冲突,场面非常混乱。
这场冲突到底因何而起呢?
有群众向记者表示,这与新港综合有关。北海奇珠集团(下称“奇珠集团”)为新港综合的母公司,其董事长为郑琦。
2011年9月27日,新港综合通过申请用海的方式,获得了沙田镇167.5317公顷海域使用权。当地渔民之前长期停船的沙田渔港,就在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范围之内。
据当地群众介绍,在5月26日左右,新港综合要求当地渔民把船开到其他地方停泊。
不过,渔民们并不愿意将渔船开走。他们认为沙田海港自然条件良好、祖祖辈辈都在这里停船,而且该海域紧邻沙田镇集市,岸上交通便利。
而政府所让停泊的新地方,当地渔民认为条件很差。“遇上台风,肯定会有损失。”一位沙田渔民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达了这样的担忧。在沙田渔民看来,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6月1日,有渔民拉着横幅在沙田镇政府门前聚集,对奇珠集团的开发、经营活动提出了抗议。
因为在沙田镇政府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当地群众开始在沙田镇对达村委进港路口设置路障,阻拦车辆进入码头。在警察清理路障时发生了冲突。
“绘制海上蓝图,写好海上文章”是沙田镇镇政府门前的一副对联。6月9日下午,记者在镇政府门口看到有警卫执勤。整个沙田镇镇政府办公地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实际上,紧张的还有当地的渔民。6月5日,合浦县公安局在沙田镇镇政府和渔民居住地的墙上,张贴了很多份《关于严禁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近日,我县沙田镇沙田、海战、对达、上新等村的一些不法分子以沙田港口码头的经营活动侵犯当地群众权益为由,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甚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对此,合浦县公安局号召沙田、海战、对达、上新等村广大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理直气壮地同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的斗争。
据当地群众称,《通告》张贴出来后不久,多名当地群众被公安机关拘留。
在记者赶到沙田镇时,之前向本刊记者反映沙田渔港问题的群众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们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他们怕接受记者采访之后,当地政府会找他们的麻烦。而这也使得记者一部分采访不得不在封闭的汽车里进行。
另外,在记者采访即将结束时,有群众向记者反映,一名接受了记者采访的群众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
沙田渔港码头
拍卖过程让渔民信服吗?
当地群众认为,新港综合不仅在开发沙田渔港码头上损害了渔民的权益,其在获取沙田渔港的拍卖过程中也备受争议。
2007年2月13日,合浦县水产畜牧局(后改名为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以68.8万元的价格将沙田镇水产站西北侧处土地6514平方米及建筑物(即沙田渔港码头)拍卖给奇珠集团子公司北海奇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者将其交给新港综合进行整合建设。
对此,有群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申请公开沙田渔港码头拍卖的过程。2008年7月2日,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沙田渔港码头的拍卖过程进行了说明。
根据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说明,北海市凯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2月7日将拍卖事项在广西《法治快报》上广告公示,2月13日在沙田镇政府会议室公开拍卖,公示的时间持续6天。
但有群众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下称《拍卖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此外,《拍卖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拍卖公告应当载明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但从北海市凯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拍卖公告来看,拍卖公告并没有载明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除了上述瑕疵之外,在拍卖时评估价为68.6万元,也备受群众质疑。在沙田老百姓看来,沙田镇水产站西北侧处土地6514平方米及建筑物,远不止68.6万元,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之后,迫于压力,合浦县从新港综合收回了沙田渔港码头。
不过,收回不久之后,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又对上述标的进行了二次拍卖。在第二次拍卖公告里,拍卖参考价从68.8万元提高到了116.8万元,竞买保证金也提高到了60万元。
在看到拍卖公告后,有群众筹集了60万元保证金准备参加竞拍活动。不料,在报名时,拍卖中心却不予登记。群众便拨打了110报警。
2009年10月9日合浦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会议取消了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于2009年9月30日与北海市凯阳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暂停了上述拍卖活动。原定2009年10月10日举行的拍卖活动被取消。
据当地群众反映,在第二次拍卖被取消之后,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再没有公开组织第三次拍卖活动。新港综合是通过哪些程序获得沙田渔港码头使用权的,就不得而知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拍卖情况进行采访,但未获得回复。
另外,《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还就矛盾比较集中的上述沙田渔港码头相关问题向合浦县外宣办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合浦县委外宣办关于上述问题的回复。
此外,记者欲就相关问题采访郑琦并致电郑琦秘书,但截至发稿,亦未收到郑琦方面的回复。
海域停泊权
跟渔民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在实际获得沙田渔港码头使用权之后,新港综合开始申请获得沙田镇共计167.5317公顷的海域使用权。
2011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通过《广西日报》发布公告称,经我局同意,新港综合获得沙田镇共计167.5317公顷的海域(记者注:包括渔民停船海域)使用权: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涉及沙田镇北侧海域25.7663公顷、北海港沙田港区航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涉及沙田镇西岸沙田海域118.6606公顷、北海沙田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涉及沙田镇东南部浅海滩涂海域23.1048公顷。
不过,当地渔民表示他们并不知情,所以他们并不认可新港综合拿下的使用权。
但广西海洋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获得海域使用权有两种途径,一是“依申请审批”,二是“招拍挂”。新港综合获得上述海域使用权是通过“依申请审批”这一途径拿到的。该工作人员称,海域跟耕地不一样,虽然当地渔民祖祖辈辈在上述海域停船,但他们对上述海域并没有像承包耕地那样的处置权。新港综合买下上述海域的使用权,并不需要告知当地渔民,也无需得到当地渔民的认可。
上述广西海洋局工作人员介绍,在申请使用海域过程中,除了相关审批之外,还需要经历批前公示、批后公告这两个过程。
“如果当地老百姓对公示有意见,可以把问题反馈给当地海洋管理部门。”上述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如果错过了公示和公告期,当地群众还可以通过信访的途径来解决。”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渔民没有对海域及土地进行确权的话,沙田镇的海域权及水产站西北侧土地,均属于国有。政府有权通过合法程序将其转让,虽然渔民之前一直事实享有渔港的使用权,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有渔港的支配权。但他认为,在道义上,当地政府应该安排合适的海域给渔民停船。
记者手记
“沙田事件”本是一场可避免的冲突。
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初衷是好的。但当地渔民为什么会用脚投票,不给予支持?
据有关媒体报道,“(北部湾沙田港区码头和航道一期工程)建成后,货物流通产生的财税收入每年将达8亿元以上”。对地方财政不足的合浦来说,北部湾沙田港区码头和航道一期工程的诱惑力不可小觑。
不过,每年8亿元的税收是建立在渔港、码头由民用转为商用的基础上的。
地方政府借沙田港口优势发展经济,无可非议。但广大渔民的利益同样值得重视和保护。如果当地政府在开发之前,妥善处理好当地渔民的利益,同时对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做好监督和规范,将渔民与企业的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沙田事件这样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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