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2日消息(记者谢大强)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同意市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局、水务局、国土局等9个部门增设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意市发改委等21家单位在其单位一个部门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标志着我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两到位”改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行政许可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督办行政审批事项的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海口市“三集中、两到位”的“三集中”是指审批服务事项向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审批权力向一名领导集中;审批人员向市政府服务中心集中。“两到位”是指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首席代表、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三集中、两到位”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向增设或挂牌设立的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原则上其他处室不再参与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审批办公室人员也不能承担监管工作。
我市要求,目前暂时不能成立审批办的单位,要逐步实现同一审批权限向一名分管领导集中,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要赋予窗口审批人员充分权限,促使大部分事项能够在窗口办结。
据悉,我市“三集中、两到位”分“方案制订、组织实施、准备进驻、分批进驻、验收考核、优化服务”六个阶段实施,于今年10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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