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10时40分,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发生一起人为纵火事件,造成包括嫌疑人在内的5人烧伤。
犯罪嫌疑人潘某,男,37岁,住秭归县茅坪小学宿舍楼,事发前在茅坪小学门口从事电器经营。当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携汽油到金城公司五楼物业管理办公室纵火,造成办公室工作人员韩某、望某、雷某(女)、鲁某以及潘某本人5人烧伤,后伤员被送至秭归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事件发生后,秭归县委书记刘晓华、县长卢辉迅速作出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员,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社会稳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茅坪镇政府、秭归县公安局、消防大队、金城公司等部门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和处置工作。
目前,5名伤者已转往宜昌市中医院进行救治,秭归县两名副县长已赶赴医院看望伤员,协调救治事宜。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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