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恶犬近来伤人事件层出不穷,在一个月内,四川泸州、辽宁大连、贵州省遵义等地接连发生藏獒咬死咬伤人事件。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认为,今后各地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该考虑区别对待烈性犬。
大连 藏獒咬死小女孩
6月27日晚上7时,来自河北的王女士领着3岁半的女儿到大连高新园区一处工地的小卖店买水,母女二人刚进入商店院内,从围挡的院内突然蹿出一条黑色恶犬,将小女孩的脖子左侧咬住。
女孩母亲和众人急忙用砖头、木棍驱打,狗被打跑后,大家马上把小女孩送往大连附属第二医院,但为时已晚,小女孩不治身亡。在急诊室附近就看到了受伤小孩的亲属,包括她的母亲,她的上衣前已经被鲜血浸透,一直在喊着孩子快醒醒,场面撕心裂肺。
目前,狗的主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肇事恶犬也被警方送到犬类留检所收容。据调查,小卖店由辽宁省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毕某承包,毕某主要为该工地开水车送水,致命恶犬是毕某去年抱养,但没有按养犬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狗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将可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泸州 藏獒咬伤一妇女
昨天清晨,一条体重近百斤的藏獒在四川泸州城区将一名妇女咬伤。为防止藏獒再次伤人,警方用手枪将其击毙。
昨日清晨近6点许,不少小区居民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呼救声,出门一看,发现一名妇女遭到藏獒袭击,身上多处被咬伤。手上、腿上全是血。附近居民立即拨打110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
民警最初对伤人藏獒进行驱赶。驱赶过程中,藏獒突然扭头,扑向另一名妇女,幸运的是,这名妇女顺势抓起自己身上的背篼进行抵挡,躲过一劫。考虑到情势危急,现场民警请求支援,动用枪支将藏獒击毙。
遵义 杜高犬咬死一老人
5月27日,贵州省遵义市城区一小区内也发生一起烈犬伤人事件:一名老人在上山锻炼时,被附近的两条大型杜高犬撕咬,不幸身亡。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狗主人周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早上六点左右,他们就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救命。目击者说:“当时我听见喊救命,等我们赶到时,老人已经被狗咬死了,当时警察就到了现场。两只狗特别凶,他们也不敢靠近。”记者了解到,咬死人的狗是生性凶猛的大型杜高犬。
尽管各地都会出台法律法规限制城市养犬,但层出不穷的恶犬伤人事件,依然考验着城市管理者。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认为,今后各地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该考虑区别对待烈性犬。
金焰认为,将犬类的种类写清楚,如果没有写清楚,市民就会被误导,以为烈性犬和普通犬一样可以在非写字楼、非住宅区域的广大区域进行销售。建议,立法者应该对烈性犬类进行特殊规定,给予更严格的限制和要求。(综合央广新闻)
快评
悲剧根源是人祸
狗伤人,悲剧根源其实是人祸,养狗者难辞其咎,执法者执法不严。法律既赋予了公民养狗的权利,同时也要保障不养狗的人不受养狗街坊邻居干扰的权利。养狗不只是道德问题,更要负担法律责任。作为相关部门的执法者,必须增强其执法的刚性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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