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中暑死亡,因赔偿问题劳资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农民工家属一纸诉状把北京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农民工家属胜诉后,因被告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再起纠纷。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顺利执结了这宗纠纷案,帮助死亡农民工家属将停放殡仪馆数月的死者遗体火化安葬,死者终于入土为安。
2012年5月5日,从四川来琼务工的农民工杨先某在为北京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工地提供劳务时,突发中暑(热射病)倒地,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11月18日死亡。家属认为,事发当天海口气温高达35℃,地表温度更是高达60.3℃,杨先某正是在这种高温状态下从事重体力劳动而导致突然中暑晕倒直至最后死亡。
此后,劳资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杨先某的妻子陈某某及儿子、女儿向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3月1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除已垫付的数万元医疗费外,还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杨先某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9万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因北京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杨先某的妻子陈某某及儿子、女儿于2013年4月24日向海口美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口美兰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获悉因家属无力支付死者遗体存放费,死亡农民工杨先某的遗体已停放在殡仪馆数月之久,至今仍未安葬,家属情绪非常激动。
美兰区法院对此非常重视,要求以最快速度执结该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全程进行监督。终于查找到北京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及时冻结了该司的银行账户,扣划了账户内的数万元存款。同时,法官不厌其烦地耐心劝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经过多次沟通与协调,北京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终于同意支付全部赔偿金,申请执行人一方也在利息上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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