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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坠楼孩子都能遇上“托举哥”
不是每个坠楼孩子都能遇上“托举哥”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时间:2013-07-03 11:20

  如果盘点近段时间最令人揪心的新闻,“儿童坠楼”无疑是其中之一。就在前天晚上,又有一起“儿童坠楼”悲剧发生在上海浦东区——两名分别为5岁和7岁的女童从13楼坠楼身亡。事情发生后,警方在现场竟然找不到孩子的监护人!

  事实上,此前媒体大规模报道的“托举哥”,以及徒手接住坠楼儿童的英雄人物,把人们的目光都吸引到了那些新闻人物传递的正能量上,加上事件中孩子们都幸运脱险,人们自然也就忽视了对孩子监护人的质疑和追问。但频频发生的“儿童坠楼”悲剧警示人们,并不是每个坠楼孩子都那么幸运,都能遇上“托举哥”或救人英雄。

  梳理有关新闻报道可以发现,那些坠楼的孩子基本都不满十岁,其法定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义务。虽然相关法规明确,监护人保护不力的,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法院撤销监护资格,但是,这些条款在现实语境中却很少得到执行。这导致法律的威慑力在一些失职父母面前大打折扣。

  此外,一些父母之所以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很大程度上是抱有侥幸心理,总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家”。其实,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又有谁是事先料到惨剧的发生呢?

  一系列坠楼惨剧发生后,不少有识之士呼吁通过立法来保护孩子们。不可否认,立法是一条必经之路,但这条路对一个个置身安全隐患之中的幼小生命来说,似乎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在法律完善之前,我们不能无所作为,其中的关键,在于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警示。

  首先,要避免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有很多家长都说,千辛万苦都是为了孩子,于是把大部分精力花在了赚钱养家上,却忽略了孩子的安全成长环境,万一遭遇不幸,只能终生悔恨。所以,有时间还是多陪陪孩子,即使万不得已,也要委托可信赖的临时监护人。

  其次,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尤其是住在高层住宅的家庭,平常就要告诫孩子,不管家里有没有大人在,都不要爬窗户、爬栏杆。要明确告知他们这样做的危险后果。

  再次,要检查和改造窗户、阳台的护栏。早就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中层以上住宅的防护栏不应低于1.10米,要采取防止儿童攀爬的构造。家长们花一点时间,加高、加固家里的护栏,选择没有镂空结构的材料,能直接防止孩子攀爬。这一点很有必要。

  眼下,暑假临近,到时将会有大量的孩子“独守空家”,他们的安全,更应引起所有家长重视。否则,一旦悲剧发生,那时已追悔莫及。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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