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主办的电视问政首场节目中,一段短片曝光武汉市几位身穿交警制服人员,在市区执法时先将处罚单贴到违停车辆上,后手持相机进行取证拍照。拍照后,交警竟把处罚单撕下带走。车主反映不知道违规,也不知道违规行为已被交警罚款。媒体曝光的武汉交警此般行为被质疑“钓鱼执法”、“为钱执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3日新华网)。
虽说交警热衷于执法经济是公开的秘密,但是交警执法也应该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交警罚款是为了教育警示违章司机,不能为罚而罚,更不能挖陷阱坑害司机。笔者注意到,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全国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正在逐步减少经济处罚额度,人性化执法正在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而某些地方的交警不仅不认真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公路畅通,竟先贴罚单后撕走诱导司机再次违章停车,然后收取罚款。交警如此“请君入瓮”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交通违法处罚不能重罚轻管,更不能为罚而罚,突破执法边界,而要着眼于维护交通秩序。否则,交警部门的职能会因此严重弱化、异化,交警除了收到更多的罚款以外,对司机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对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也没有什么好处。
当然,我们可以谴责挖陷阱诱导司机违章停车、深谙罚款之道的交警,但我们指望他们主动放弃罚款创收并不现实。对此,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干预,割掉这个执法经济毒瘤。毒瘤怎样割?依我看,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规范城市道路如何设立停车位、如何处罚的问题,不能让交警“想设就设、想罚就罚”,更不能暗中处罚不告知。其次,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取消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再次,财政给交警部门输血,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减少他们的创收压力与创收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