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旬,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宣判: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原处长李军犯猥亵儿童罪领刑4年。李军当庭表示考虑上诉。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从荔湾区法院最新获悉,宣判后被告人李军始终没提出上诉请求,本案一审判决日前已正式生效。
李军生于1969年,山东省青岛人,被捕前系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于2012年7月4日刑拘。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李军使用QQ号码346911、1330087398(昵称“俊俊”、“此号作废”)、1922612714(昵称“兜兜里有钱”),通过在腾讯网发“漂流瓶”和QQ聊天方式,结识了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小苏、小张、小吴,并以给付金钱、物质等利益为诱饵,多次引诱被害人到其居住地进行猥亵。
据了解,李军自从因牵涉猥亵男童被批捕后,始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他的辩解理由之一是,自己不是同性恋者,并和多名异性有过交往,但由于各种因素,最终没选择结婚。他之所以频频与多名男童亲密接触,是因为接受了市政协的一个提案,需要研究同性恋男童的心理和行为现象。
不过,公诉机关对他的辩解进行驳斥,通过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揭露李军“为了政协的提案而联系被害人小苏等人”的说法毫无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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