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现场会上,市纪委书记王晓玲说,“有些村官拿了300多万不知在受贿,不知是不懂法还是在装傻。”她希望村官“能够经得起物质的诱惑。”(7月8日《新快报》)
村官拿了300多万“不知受贿”,有可能真是不懂法——时下一些农村的村官要么是有背景,有经济实力,要么就是来自大家族,甚至是黑恶势力。在这些地方,用人情社会礼尚往来的那一套庸俗规则行事,他们也有可能不知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一种典型的受贿行为。
当然,装傻的可能性更大。活在当下,哪怕村官不学刑法,也应该知道什么是受贿行为,因为现实就是最好的教材——即使没亲身经历,总听说过类似案例吧,贪官落马频频发生。一些村官千方百计藏匿自己的非法所得、打击报复举报者,你说他不知道自己拿钱是违法的吗?
不过,你还别光指责连九品芝麻官也不是的村官,多少级别更高、受贿金额更大、学历更高的官员因收受贿赂被查处、审判时,不亦也常常称自己“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收受他人财物是一种“犯罪行为”么?譬如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若昕受贿355万元,事后他就认为,收受球卡和手表等贵重物品,只是朋友间的“简单人情往来”。可惜,刑法不承认“不知者不为过”,否则装傻就成为贪官遁罪的通道了。
站在腐败治理的高度,不管村官是真傻还是装傻,知不知道收受他人财物替他人办事是犯罪,只要监管部门不傻,有一双金睛火眼,不被腐败的村官轻易蒙骗,问题就不大。除了发现、惩治村官腐败,监管部门还要在织牢“制度笼子”上下功夫。一个村官动辄能贪数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时刻提醒我们,时下农村财务管理确实漏洞很大,需要认真对待。当“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集体经济”变成“个人经济”,被损害的不仅仅是广大农民的利益,更有农村社会稳定的根基。在许多农村,财务问题已成为农村的主要矛盾,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