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7月10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福山油田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对我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做出新的安排。我省陆上福山油田供应各用户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存量气调整为1.92元/立方米(含增值税,下同),增量气为2.78元/立方米。存量气和增量气中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下一步,省物价局将根据上游购气价格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省内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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