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生的困惑
黄自超留在了精神科的那间病房里,和六七名患有其他精神病症的病友同住一屋。日常程序仍然在走,墙上的排风扇照旧在转。
按照精神病院与家属签订的“知情同意书”的规定,轻症精神病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出门活动,但这所医院的精神科达不到这样的看管条件。
县卫生局局长刘羡杰坦言,作为乡镇中心医院的一个科室,精神科及其病房还达不到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标准。位于医院后院的三层病房楼,只是按照一个科室去落实的业务用楼,没有医疗区、康复区的区别,没有轻、重症患者的区分,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癫痫等病人之间也没有隔离,不排除病人相互产生影响的可能。
最要紧的还是床位。这个前身为传染科的业务用楼,最早的床位容量只有120个,改建后扩充到了260个,但还是不能满足全县精神病患的需要。在我国大力推行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大背景下,从2010年开始,藤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始了对重症精神病人的排查,加强监管。对轻症患者采取随访治疗的对策,而重症患者则在家属意愿之下被送往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从2010年至今,该院精神科增多了200多名病人。目前,藤县周边各县市的精神病院——岑溪市、蒙山县也一样全部满员(岑溪市的精神病院条件更糟,甚至有七八十个病人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大开间),梧州市的病院倒是有富余,但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在市区医院的报销比例要低于县城,起付的费用也要高。所以,县卫生局对于家属们“向梧州分流”的动员根本收不到成效。现在的近300位病人,只有继续挤在这个黄自超嘴里“很窄”的精神科。
在藤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胡超云看来,家属不配合分流还只是个小问题。近来还有更多复杂、没有头绪的问题在困扰着这位精神专科医生。比如,按照新《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入院、出院等一切都遵从病人及家属意愿,那么当医院诊断病人基本康复或可以出院归家继续服药治疗,而家属不同意接收病人,要怎么办?胡超云甚至向蜂拥而来的全国媒体记者们提出了这些问题。
没有人能解答。
回不去的那个家
现年70岁的黄位荣老人拎起沾满泥浆的裤管——刚刚在那5亩需自己打理的稻田里沾来的——点上一支烟,望着窗外独坐在竹椅的小孙女。他所坐着的硬木板沙发,就是他晚上的卧榻。包括那孙女在内的10个孙辈孩子分占了几个卧室的床。
以上那些问题,只会讲白话的他连理解起来都有困难。他只是明白一点:不能让大儿子回来。弟弟黄位森翻译他的话道:他只当没生过这个儿子。黄自超的大女儿和他的堂妹年龄相仿。据堂妹黄锦华介绍,黄自超的大女儿已多年没提过父亲,不但没有过去看望的想法,甚至还刻意回避着同学们的目光。
“精神病在农村很受歧视的,所以他(黄自超)也很凄凉。”卫生局局长刘羡杰说。另据胡超云副院长介绍,在藤县农村,有些人考虑到病人的隐私,不选择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疗。有的精神病人一旦入院,今后就会遭到歧视,出去找工作都会有困难。
从现实角度来讲,黄进金倒是明白自己堂侄不能回家的道理。“医院可以让他回来,在家里用药物治疗,”黄进金指指一屋子的孩子,“但是,这个家里面不是老人就是小孩,谁懂得让自超按时吃药治疗?如果再反复发作起来,怎么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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