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6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胡德强 唐彩荣)张某因借钱消费却又无力偿还,最后走上了通过伪造证件骗取钱财的道路。近日,琼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现年26岁的张某是文昌人,2010年底,他利用所在的公司委托其与某通讯公司签订优惠购机协议的机会,伪造了77个虚假的公司员工身份证明文件,骗取了该通讯公司的iphone4手机77部。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间,张某将伪造的其妻万某名下小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分别交给吴某、冯某、余某作抵押,向三人借款共计41.6万元。张某在向吴某支付2个月的借款利息27200元后,便骗取其信任将小轿车开走,一直未偿还借款。后因余某等人找其讨债,张某便逃离海南,直至2012年6月2日被武汉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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