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在宝鸡某招待所工作的女青年小田认识了一个叫王宝的小伙子,不想这竟是噩梦的开始。
2012年12月22日凌晨2时,王宝在招待所门口给小田打电话,约她出来玩。小田一出门看见王宝和四个男娃在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旁,他们叫小田上车去外地玩,小田感觉事有蹊跷拒绝上车,于是王宝等用语言威胁并拿匕首恐吓强行将小田推拉至车上将车开往眉县。23日凌晨王宝等五人又带小田到宝鸡,让小田给同住的两个同伴打电话将其两人骗出招待所,强行将三人带到眉县汤峪某招待所,对小田和两名同伴进行严格控制并要求卖淫为他们挣钱。期间,小田觅得机会向一名路过的男子求救,男子报警后,警方将小田和两同伴解救。
2013年7月8日,王宝等五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7年、5年,并分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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