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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被人殴打不敢出门 家人为其配催泪弹防身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07-20 09:51

  一位被精神病患者攻击过的老人因害怕再次被打而不敢出门,家人提议用催泪弹防身,可个人能用催泪弹防身吗?

  疑问

  个人防身能用催泪弹吗

  昨日,周女士致电本报倾诉自己的苦闷。她和老伴都是西安一所大学的退休职工,老伴今年已经75岁了,退休后从事一些研究性工作。

  6月底的一天,老伴正在校园与同事谈工作,突然被人踢了一脚,老伴没站稳,就摔倒在身后的车上,不仅摔伤了腰还撞到了头。据了解,踢周女士老伴的人,也是学校的职工,今年50多岁,他精神有点不正常,但家人并不在西安,只有一位老太太作为他的代理监护人。

  事发后,学校让周女士交了材料,也在积极处理此事。周女士说,他们也不太想追究,而且老伴爱面子,不让家人提起,也不许让家人给外人说。可老伴因为害怕出去再碰到打他的人,已经十几天不单独出门了。但是,有时候又不得不出门,这就要求家人必须陪同。

  可女儿和女婿每天要上班,实在无法每天陪父亲出门。所以,女儿提出给父亲买个催泪弹防身,但周女士认为此举不妥,“使用催泪弹可能会违法”。

  那么个人能不能使用催泪弹呢?

  警方

  个人防身不能用催泪弹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相关民警表示,“催泪弹、催泪瓦斯等属于警用品,严禁在市面上售卖”,此类警用品,只有在特定情况比如在群体事件中使用,个人防身肯定不能使用。

  而记者在一些大型购物网站搜索,输入“催泪弹”、“辣椒水”等,并无任何结果。但输入“防身用品”后,则显示出“防身报警器”“防身手电筒”等。这些东西,能否带在身上用于防身呢?

  “要看这些东西是否对人有攻击性。”民警介绍,防身报警器、防身手电筒也在公安机关管制范围内,但由于它们本身不具有攻击性,所以在适当范围内,个人可以携带。民警强调,管制刀具等防身用品是明令禁止使用的,因为此类工具一旦控制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针对周女士家遇到的问题,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力量说,如果精神病人伤害他人,那其监护人要负责任,一般情况下监护人都是病人的亲属,如果亲属不在,受委托的监护人就要负责。并且受精神病人伤害的人,也可以正当防卫。

[来源:华商报] [作者:] [编辑:聂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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