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4日消息(记者李传华)今天(23日)下午5时许,一施工单位在秀英区海盛路施工时,将燃气管道挖破,造成大面积燃气泄漏,由于抢险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
几百米外闻到燃气味
记者今天(23日)下午赶到现场时,消防官兵正准备收兵回营,而110燃气抢修等单位还在紧张地工作。据秀英区消防大队邓兴盛介绍,他们是下午5点接到燃气泄漏报警的,由于距事发地点较近,他们仅用了两分钟就赶到现场。
“虽然当时天下着雨,但隔几百米远就能闻到燃气味,非常刺鼻。”邓兴盛说,到达现场后,他们立即对周围进行现场警戒,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进行临时的交通管制,并对泄漏区域实行稀释处理,防止发生燃烧爆炸。而110燃气抢修也赶到现场,关闭了两端的阀门,泄漏的燃气越来越小,十几分钟后,燃气停止泄漏,而空气中还有浓浓的燃气味道,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消防官兵不间断地对周围进行稀释,直到彻底排除险情。交警、110等也赶到现场,协助抢救。
施工时乱挖惹的祸
警方现场将两名当事人带回处理,据了解,这两个人是施工工人,是老板叫他们挖的,他们不知道地底下有燃气管道。记者问老板有没有给他们提供地下有关管道施工图纸,两人说没有。
据了解,海口无视燃气管道安全、占压燃气管道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堆场现象严重。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施工单位缺乏安全意识,相继发生了几起地下燃气管道遭到外力损坏,造成燃气管道断裂及燃气泄漏,所幸相关单位抢险人员及时到场处理,至今未造成重大事故。
施工未经过相关审批
记者了解到,据《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需要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双方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并按规定报市公安消防部门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公安消防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的现场监护下进行。未经批准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政燃气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在这一路段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的单位没有经过他们的审批,属于擅自施工。
据了解,我市现在燃气管道一千多公里,一些施工单位无视安全导致事故频发。据了解,《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对破坏、盗窃城市燃气设施或者阻碍燃气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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