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2010年在青岛李沧区一家银行内,经身着银行制服的业务员推荐,购买了泰康人寿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2013年7月15日,等到业务员当时承诺的取款时间,张先生却被告知,不能取款,否则可能会损失8千多元本金。张先生试图联系经办业务员时却发现,他的电话号码成了空号。
泰康业务员穿制服扮银行职员 三年前承诺无法兑现
2010年的7月15日,市民张先生在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业务员单先生向他推荐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单先生当时称,该保险交费期为三年,交费期间每年存入两万元。单先生算了一笔账,保险每年固定的生成金为六百元,再加上分红金额,算下来三年后即可拿到六万七千多元。
张先生还告诉记者,“当时办理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和银行职员穿着同样的白衬衫、蓝裤子,我不清楚那位单先生到底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是保险公司的人。”
等到业务员承诺的取款时间,2013年7月15日张先生向泰康人寿客服人员咨询收益事宜时却被告知,保险合同显示,保险的期限为十年,“必须得等到第十年时才能取款”。张先生向客服人员解释,购买保险时业务员曾承诺交费年限过后即可取款,但客服人员仍告知其目前无法取出本金。
张先生试图联系当时办业务的单先生时发现,保单中注明的业务员号码为空号。而当张先生拨打合同上的其他电话号码时,有工作人员告诉他,“业务员两年前就不在保险公司工作了,具体情况不清楚”。
泰康人寿保险作回应 中途退保将被扣款
多次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果后,张先生来到当时办理保险的银行网点,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泰康人寿方面反映了张先生的遭遇。泰康人寿客服人员告诉张先生,“钱可以取”,但由于保险尚未到期,本金会有损失,“如果取的话现在只能拿回五万两千多元”。
得知今年取款将会损失8千多元本金,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质疑工作人员在推销保险时“忽悠”了自己。
7月19日,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跟随打算退保的张先生来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总部办公室。由于工作人员一直避谈业务员宣传内容一事,不断向张先生解释险种条款,直至谈话结束,双方仍未对协商结果达成一致。张先生称,“我只希望保险公司能给我当时业务员承诺的那些收益。”
退保问题协商未果 为维权将走法律途径
“泰康人寿工作人员李女士承诺26日之前给我最终答复。”张先生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表示,“这不光是钱的问题,还关系到我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如果到时候事情还没解决,我会向法院起诉。”
对此,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孙振华律师介绍道,2013年6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作出规定,签订合同时,若业务员作出过口头承诺,并有录音或其他证据证明,应按照口头承诺的来履行,“如果业务员自己承认当时的口头承诺也可以”。孙律师特别提醒,市民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慎重。(梁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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