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记者雷敏)中国商务部26日发布2013年第4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电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的进口氯丁橡胶的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决定即日起,将上述日本涉案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20.8%。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复审裁定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公告称,经调查,中国商务部认定,原产于日本电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的进口氯丁橡胶在复审调查期内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20.8%。
本次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于2012年8月8日立案,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40024910其他初级形状的氯丁二烯(氯丁)橡胶、40024990未列名氯丁二烯(氯丁)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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