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博后村民成立村集体企业后以集体土地入股的方式与香港东迅(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亚龙湾风景高尔夫文化公园有限公司,并签订合作经营合作,但十多年来,博后村村民每年只收到土地租金却没有丝毫利润分成。近日,为追讨其该获取的利润分成,村民们将对方起诉,告上法庭,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3日上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有关博后村公司与香港东迅(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亚龙湾风景高尔夫文化公园有限公司纠纷案件。
据了解,1999年,三亚市吉阳镇博后村民成立了三亚博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随后,三亚博后公司与香港东迅(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约定合作成立三亚亚龙湾风景高尔夫文化公园有限公司,博后公司以1500亩土地50年使用权入股,东迅公司以3200万元入股,并约定利润在每一个营业年度的财务决算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分配。
博后村村民反映,他们一直没有参与风景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没办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收入进行了解与监督。每年除了从风景公司收取较低的租金外,从未享受到任何股东利润分配。
在多次追讨利润分成未果的情况下,村民们将香港东迅(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三亚亚龙湾风景高尔夫文化公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两家公司按实际的投资比例向村民支付运营以来的利润暂定1000万元(以会计审计结果为依据)以及利息等。
庭审现场,针对博后村村民上诉情况,两家被告公司答辩称,双方所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博后公司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不承担债务等。东迅公司每年支付12万元的固定利润给博后公司,每十年上调10%。从1999年至今,风景公司一直按照博后公司与博后村委会及其所辖的各经济社、村小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书》等,每年支付12万元固定利润,已经履行了支付固定利润分红的义务。因此,博后公司再次要求审计风景公司财务及分配利润没有依据。而且,按照风景公司每年度的审计表明,风景公司运营至今尚未盈利,无盈利自然就无分配。要求驳回博后公司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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