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陈英旭出事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就在差不多的同时,成都中医药大学的校长、书记相继落马,据报道均与新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相关。
高校领导、科研人员腐败,已不是新闻,这两起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一是因为太富“戏剧性”,居然书记、校长一锅端,以至于学生的毕业证都两次回炉再造;二是数额太大,贪污课题经费达千万元,令舆论震惊。
近年来,对于高校发生的教育腐败、学术腐败,教育主管部门没少花工夫治理,曾要求严把工程建设关,严把财务关,严把招生关,严把领导班子决策关,还发布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对学术腐败也明确提出要“零容忍”,可还是接连出事。这表明,单靠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已经无法治理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而必须分析这背后的制度根源。
高校屡曝腐败丑闻,主要原因在于大学的决策权,集中在行政领导,不论是招生,还是财务、基建、后勤,以至学术决策,主管领导几乎都可一个人说了算,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决策不透明、缺乏监督,出事是迟早的。而对于科研腐败,去年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两名承办多起该类案件的检察官就曾呼吁,传统科研经费结算制度已成滋生腐败的温床,亟待变革。
要治理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关键在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具体而言,包括两方面。其一,淡化大学校长的官员身份,实行校长职业化、专业化、去行政化。其二,推进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分离,实行以教育、学术为本的管理。
我国学术资源的配置,包括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的评价,当前也是以行政为主导,“重立项、轻研究”已成为学术界的顽疾,在这种情况下,科研经费有相当比例被用于公关、运作、包装之中,用于实际研究的十分可怜。有一些科研人员,不是把精力用在搞科研上,而是想办法把科研经费折腾、变现到自己的口袋中。
陈英旭就是一例,据报道,他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这种种学术头衔,每一个其实都是行政计划、行政评价的结果。本来,这些“人才计划的人才”,是政府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让其能有更好的科研条件搞出一流的研究,可是获得资助,却变为了学术头衔,科研还没做,就名利双收。这样的学术管理机制,必定导向学者拼命跻身某个计划,拿到资助,之后却不关心研究。
只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才能促进学校办学决策公开、透明,也只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才能让学术、教育,摆脱权力、金钱的腐蚀,让学术尊严、教育尊严重回大学。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包括完善大学校长的任命选拔,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管理、决策作用,加强高校办学信息公开,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这些改革遭遇既得利益的阻力。面对日益严重的高校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这些改革不能再拖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