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通报称,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屯昌县分局作为交通规费征稽管理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在屯昌县境内从事运营的150辆柴油工程车未征、少征车辆通行附加费共计111.02万余元,造成国家交通规费严重流失。冯某作为该分局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6月,省纪委对冯某进行立案调查。据知情者介绍,去年10月份,省纪委就开始对冯某进行调查,今年3月份,接到省纪委通报后,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已免去冯某局长职务,将冯某调离了屯昌县分局。
只收到5.2万多元通行附加费
据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副局长詹秋虹介绍,该局征收的附加费用于我省的公路建设。使用汽油的车辆,在加油站加油时按每升1.05元的标准在加油环节缴纳了通行附加费,而对于上路行驶的柴油车辆,除拖拉机、环卫车及医疗专用救护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车辆免征附加费外,其余车辆自购车之日起10日内、外省籍柴油车辆自进入本省之日起需到相关的交通规费征稽部门进行登记缴纳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月每吨220元。对于按照季度、半年、一年缴费的车主,该局还给予不同的缴费优惠政策。因被盗、交通事故、违法查扣等的车辆,可以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递交材料,申请停征,停征期间不需缴纳通行附加费。
据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屯昌县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冯某被纪委立案调查,是2009年8月17日开工、2012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的海屯高速公路项目用车引发的。该项目开工时,施工方自行组织了几十辆外省籍柴油车辆进岛施工,随后又有外省、本省工程车辆陆续加入施工队伍,负责拉运土方、运送混凝土等。该项目未征费车辆70%-80%是外省籍柴油车辆和本省工程车辆。
屯昌县分局负责人介绍,冯某也曾带着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调查催费,但是工程项目部不配合。冯某也曾经向项目部下达催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由于项目部推诿,到目前为止一共只补交了5.2万多元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项目已经竣工催缴附加费成难题
屯昌县分局负责人介绍,海屯高速项目已经竣工,项目部已经撤场,他们只能找到施工方,最后施工方报给该局,海屯高速项目部一共用了30多台工程车,他们估计该项目可能有150多辆车参与建设,但是施工时间可能有先后、长短,工地车辆流动性也大。况且该工程属于重点工程项目,冯某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在工作中有畏难思想,就没有尽最大努力催缴附加费。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催缴欠费成了难题,施工方上报只有30多台车,他们只能与施工方继续沟通,希望弄清项目施工期间到底用了多少台车及其吨位。最后该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是否能对公路项目工地内的工程车辆,实行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统缴,因为建设项目大多是政府投资的,他们收取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也是上缴财政。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副局长詹秋虹介绍,冯某出事后,该局下发文件,要求下属单位掌握辖区内省级以上全部重点工程项目柴油机动车运输情况,建立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柴油机动车辆征收管理档案、做好费源分析,按时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定期向省局征收科报告,并在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布,确定一名分局领导为责任人。
此外,该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大型工程场地内车辆使用情况加强现场稽查力度,上门预约服务,并和施工方沟通,讲明我省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相关政策,该局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到全省大型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调查工程项目车辆使用情况,将在工地内施工车辆纳入正常管理。稽查局每季度都会抽调全省的稽查骨干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逃、漏、欠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专项整治。此外,该局还与省港航轮渡运输企业互动,加强外省车辆进岛缴费力度,执行先缴费再售卖离岛船票的办法,堵塞漏洞。
针对省纪委已对冯某立案调查,该局讨论了对冯某的处理决定,待批准后,将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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