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为令人忧心的倒是从中解读到的诸多题外信息:福利院院长吃低保,普通职工吃什么?
《楚天快报》报道,从2007年开始,湖北枣阳市约有40名福利院院长都在吃低保。枣阳市低保局局长刘兴国称,该市福利院院长的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2006年年底,多名院长来到该局反映,他们的工资太低,想辞职。为了留住他们,局里决定给他们办理低保。
福利院院长拿低保,枣阳市搞“福利”有一套;拿低保当工资,枣阳市低保局有“创意”。有意思的是,去年6月,枣阳市还搞过专项清理活动,专门针对城乡低保中“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等问题,共计取消不符合资格674户1290人,月停发低保金12.2万多元。40名福利院院长每月每人拿400多元“权力保”,为何就没被发现?
谁都知道,享受低保的硬杠杠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倘若福利院院长们的工资收入真是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大大方方拿;不然,便是违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按规定必须“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可怕的是,给福利院院长们办理低保的,居然还是枣阳市低保局。把低保当工资发放肯定违规,枣阳市低保局也心知肚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算不算“低保条例”中提到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呢?
因出于公心,非权力自肥,且有“雪中送炭”之意味,哪怕明显违规,公众还是可以理解,较为令人忧心的倒是从中解读到的诸多题外信息:福利院院长吃低保,普通职工吃什么?院长工资微薄,每月还要拿400多元的低保来补贴家用,普通职工情何以堪?收入低、待遇差,还能指望他们敬业、爱岗?难矣哉。福利院院长吃低保,住在福利院的被救济对象吃什么?不难想象。这种福利院,不是高收费,便是低福利。
7月26日,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发生火灾,烧死11位老人。事后的调查发现,事发当晚,住有283位老人的敬老院只有3人值班,发生火灾的住院处没有值班人员,而且起火的住院处没有消防栓。人手缺、硬件差,小小事故最终酿成人间惨剧。不独海伦市联合敬老院,缺钱、缺人、缺条件,是大多数基层福利院的共同困境。一些福利院只能各出奇招,种菜、养猪、办工厂,聊补不足。更有甚者,湖北竹山的一家乡镇福利院曾于2011年将一些老人外派打工赚钱。
就现行机制,地方的社会福利水平与地方经济水平密切相关,高度地域化决定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福利投入与社会需求之间必然存在巨大差距,这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予以平衡。不过,有些问题也不完全是钱的事,既然枣阳市可以动用低保资金为40位福利院院长增薪,为什么不能将他们的工资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以财政拨款予以保障?这又与许多福利院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没有定性,处于“黑户”状态有莫大关系。
福利院院长拿低保,以几近滑稽的方式暴露出基层福利院的重重困境,既有资金问题,也有制度弊端,需要认真破题、解题,而不是将其看作是一起孤立的、单纯的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