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我县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在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幼儿园教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招收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加快我县幼儿教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46名,全部聘用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其中:定城镇南珠幼儿园6名,翰林镇中心学校幼儿园6名,龙河镇中心学校幼儿园7名,龙门镇中心学校幼儿园11名,龙湖镇永丰幼儿园6名,黄竹镇中心学校幼儿园10名。
三、教师报考条件
1、思想行为正派,乐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或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非师范类院校毕业,取得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定城镇南珠幼儿园外的可放宽到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职业体质要求。
四、应聘办法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同时进行。考生需携带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已婚者需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婚育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一式二份)或到定安县政府网(http://www.dingan.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镇中心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笔试。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3、按应聘岗位与考生笔试分数10个岗位以上(含10个)1:2的比例、10个岗位以下按1:3的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确定参加试教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参加试教,择优录用。
4、应聘者原则上直接报考到各镇中心幼儿园。
五、工作待遇
1、考核合格者,聘用三年,聘用期间,月基本工资1100元,享受五项保险,绩效工资每月400元,由学校考核发放。
2、聘用期间表现优秀者参加公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启事。2013年8月7日分别在定安县电视台、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8月7日—13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管理股。
联 系 人:程守煌(0898—63831818)
刘力歌(0898—63831818)
3、材料审核:8月13日—14日。
4、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定安县实验中学
5、面试时间:8月20日—2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与试教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拟定入围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加试来确定拟录用人选。
7、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加检验乙肝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时间:8月24日。
8、将拟聘任幼儿园教师名单及笔试、试教综合成绩报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8月25—31日。
9、发出聘任通知书时间:9月1日。
10、签订聘用合同。时间:9月1日。
七、应聘考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考试内容: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
2、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3、试教由应聘本人抽签所选定课题,上一节课(时间10分钟),试教满分为100分。
八、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决定成立定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凌仕斌(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龙(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超群(县研训中心主任)
成 员:廖之东(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王舒敬(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王明颜(县机关幼儿园园长)
郑荣南(定城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定安县教育局,由王舒敬同志任主任,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邀请县人社局、监察局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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